張智倫隱匿海外資產 律師預估裁罰230萬至270萬
〔記者楊心慧/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張智倫夫妻遭爆刻意隱匿海外資產,根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公職人員「故意隱匿財產」,包括境內外資產,屬不實申報行為,依法可處罰鍰,若財產價值未超過新台幣200萬元,約裁處20萬元,若超過200萬元,每增加100萬元,加罰10萬元;睿于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秦睿昀分析,張智倫妻子彭涵的美國房產現值約新台幣2500萬元至2900萬元,預計裁罰金額在230萬元至270萬元間。
秦睿昀表示,依規定,只要是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海外資產,包括不動產、存款、有價證券、債權、投資等,均必須填報,且不得使用整數概報,以詳細金額為準:包括加密貨幣等新型態資產,也屬財產申報範圍,若故意隱匿同樣可處20萬至400萬元罰鍰。
國民黨立委李彥秀今年2月也爆出涉嫌多筆美國房產申報不實、未申報等爭議,被指1994年到2002年間在加州爾灣有買賣房產紀錄,卻未如實申報,還被爆申報金額單位不明確、在美坐擁房產出租等疑雲,李彥秀坦承疏未申報,並願面對行政裁罰,此案監察院已正式立案展開查核。
據了解,監察院查核、調查多為半年時間,中間還要看當事人是否提出申訴,若提出申訴,裁罰時間還會延後,若李彥秀無申訴,預計最快裁罰金額年底會出爐。
民進黨立委蘇震清過去也被監察院認定故意隱匿財產為不實申報達新台幣1億2476萬多元,遭裁罰400萬元,蘇震清借用6人帳戶名義持有的存款合計1億2476萬7166元,卻未在2016年12月29日財產申報中揭露;雖然蘇震清不服興訟抗罰,但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裁罰並無違誤,判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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