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人注意!大執法嚴抓「1違規」 恐秒噴7200元
屏東縣今年重大交通事故多集中於萬丹鄉與屏東市。為強化路口安全、遏止違規肇事,屏東警分局將自5月20日起啟動交通大執法,重點針對闖紅燈、未停讓等違規行為加強取締。若肇事造成他人傷亡,將面臨7200元至3萬6000元罰鍰,提醒民眾重視道路交通安全。
有鑑於事故頻傳,屏東警察分局宣布,自5月20日起啟動「交通大執法」行動,全面加強取締重點違規行為,包括闖紅燈、未在無號誌路口停讓、未禮讓行人與未戴安全帽等。警方強調,執法目的在於預防事故、守護生命安全,只要民眾遵守交通規則,就不必擔心受罰。
根據警方分析113年與114年1月至4月間交通事故統計資料,顯示A1類死亡事故較去年同期減少3件,死亡人數也減少3人;A2類受傷事故則下降25件,受傷人數減少29人。可見警方加強宣導及違規取締已有初步成效。然而,重大事故集中地區仍以萬丹鄉及屏東市為主,需進一步加強防範。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違規行為及其對應的罰則:
闖紅燈:
機車駕駛人:新臺幣1,800至2,700元。
小型車駕駛人:新臺幣2,700至4,000元。
大型車駕駛人:新臺幣3,600至5,400元。
未禮讓行人:
一般情況:新臺幣1,200至6,000元。
對象為視覺功能障礙者(如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者):新臺幣2,400至7,200元。
未戴安全帽:
機車駕駛人或乘客未戴安全帽:處駕駛人新臺幣500元罰鍰。
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
若因上述違規行為導致他人受傷或死亡,將面臨新臺幣7,200至36,000元的罰鍰。
未停讓行人致死傷:
交通部於2025年5月預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及處理細則》,針對未停讓行人致死傷的情況,加重罰鍰如下。
致行人輕傷:罰鍰提高至新臺幣18,000元。
致行人重傷或死亡:罰鍰提高至新臺幣36,000元。
此修正案預計於2025年6月底前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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