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停車位遭濫用 身障駕駛盼嚴審資格
全臺有3萬5千多個,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但截至今年3月,全國身障停車識別證卻有42萬張,停車位數量不足,加上停車識別證遭到濫用,更讓真正需要的身障駕駛人,難以找到車位,今天(12日)多位身障駕駛來到立法院,希望政府加強核發、使用,停車識別證的制度。
身障駕駛人動作熟練的將身軀,從輪椅移動到車上,再收起輔具,這是許多身障人士出門的日常,不過這必須要有足夠的空間才允許,若沒有身障專屬停車位,上下車就變得很不方便。
「有證沒位,有證沒位,身障受罪,身障受罪。」
大聲喊口號表達訴求,身障駕駛人表示,許多沒有載送身障人士的家屬,卻拿著家屬證,停在身心障礙專用車格,向相關單位檢舉卻求助無門。
身障駕駛代表 王登昌:「交通局會要求停車場業者,加強管制,但是保持不久,效果不彰,還有其他縣市,我也都去投訴過,可是他們根本不理不睬。」
身心障礙停車格遭到濫用,遭到裁罰的件數卻少之又少,以111年至113年間,衛福部的數據顯示,每年平均只有13件,因違規使用遭到註銷,身障人士認為應該要提高罰鍰,簡化檢舉制度。
身障駕駛代表 劉文璋:「原本的家屬證都不要動,身障自駕證,做另外一個顏色的區分,然後家屬證必須要兩年更換一次,違規、查證屬實,要註銷五年。」
除了改善現有的法規制度,身障駕駛人呼籲,應落實社會對於身心障礙人士,使用專屬車位需求的認知,這樣才能讓有限的資源,給真正有需要的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