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拖延積案又裁判書未送審閱 前法官遭移送職務法庭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2小時前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4日電)前法官呂超群轉任律師前,涉拖延積案、未送上級審閱裁判書逾400件,台中地院請求個案評鑑,法評會決議請求成立,建請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免除法官職務、不得再為公務員。

法官評鑑委員會6月12日就本案進行個案評鑑,決議為請求成立,今天公布決議書,對受評鑑者呂超群報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免除法官職務,並不得再任用為公務員。

法評會表示,呂超群為前台中地方法院法官(已於民國114年12月15日辭職轉任律師),其於任職期間有4大違失,第一、獨任審判製作的裁判書原本未送庭長、院長審閱358件;第二、檢察官追加起訴案件,未即時送分案17件;第三、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未即時送分案64件,其中31件未將起訴狀繕本送達當事人;第四、在2起案件,通緝被告已緝獲歸案,卻未即時送分案。

決議書提及,呂超群對4大違失均坦承不諱,並主張因家人陸續罹病等情事所致。

法評會認為,呂超群行為已長期大量違反候補法官辦案書類審閱要點、民刑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台中地院分案要點及刑事訴訟法等辦案程序規定及職務上義務,嚴重侵害人民的訴訟權,情節重大。

法評會審酌,呂超群為律師轉任,任職期間長期違反書類送閱制度,迴避庭長與院長的審閱管考,又為掩飾未結案件過高而長期未將檢察官追加起訴、附帶民事訴訟及緝獲歸案被告送交分案,甚至未將附民起訴狀繕本送達當事人,嚴重侵害當事人權益。

法評會考量,呂超群自新北地方法院調任台中地院前,即曾因移交案件過多遭警告處分;任職台中地院期間,更因案件控管不佳、辦案態度消極且欠缺敬業精神,連續於112、113年職務評定為「未達良好」。司法院於114年審查其候補成績,結果為不及格。

法評會認定,呂超群長期未能以謹慎勤勉態度執行職務,非但未記取教訓,反而採取不送閱、不送分案等手段逃避監督,違失件數可觀且情節重大,嚴重缺乏法官應具備的基本能力與敬業精神,已達不適任法官或其他公務員的程度,應依法嚴懲。(編輯:李錫璋)1150714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衝新竹市樂器行砍死連襟店長 美籍凶嫌竟是國立大學教授

自由電子報
02

把小孩當安全氣囊?新北幼兒園「1台小黃塞15幼童」老師抱娃擠副駕 網看畫面全怒了

鏡報
03

4女大生跑山露營被沖走…頭卡護欄1死!校方回應了

三立新聞網
04

女大生遭洪流沖走「頭卡護欄」亡!目擊者:當下真的很絕望

民視新聞網
05

中國「高德地圖」跨境定位風險:每3秒回傳位置資訊、暗藏可追溯使用者代碼

報導者
06

4桶瓦斯爆炸!猛火狂燒台東60年老店 目擊者:整條路都在喊快跑

壹蘋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