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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歲女童過馬路遭輾雙腿骨折!掙扎起身又跌倒 63歲肇逃婦竟辯「不知撞到人」

鏡報

更新於 6小時前 • 發布於 6小時前 • 鏡報 王吟芳
高市三民區6歲女童過馬路遭輾雙腿骨折,警方據報火速找到63歲肇逃婦,她竟辯「不知有撞到人」。警方提供

高雄市三民區三民公園旁昨(8)日下午發生一起驚悚車禍,一名6歲蔡姓女童在公園遊玩,過馬路時當場遭一輛由63歲林姓婦人駕駛的休旅車撞倒並輾過雙腿,女童痛得癱軟在地,肇事的林婦卻未停車直接駛離現場。女童被送高醫急救發現雙腿骨折,警方隨後找到車主林婦,她竟辯稱「不知道撞到人」,被依肇事逃逸罪嫌函送雄檢偵辦。

警方初步調查,昨天下午4點多,這名6歲女童正準備穿越公園旁的馬路,卻在起步時遭到由林女駕駛的休旅車高速擦撞,女童倒地後休旅車不但未減速,車輪還直接輾過女童雙腿,女童當場痛苦萬分癱倒在地,雖試圖起身卻無法動彈,經送醫檢查確認雙腿均有骨折情況,目前仍在治療中。

而肇事的林婦在撞倒女童後,非但沒有停下車輛報警或察看傷者傷勢,反而直接駕車離去,讓女童孤立無援躺在路中,行徑相當冷血。林婦肇逃的整個過程事後被目擊民眾貼在網路社群Threads上,原PO不滿稱「太心痛了,被壓過腿部應該很嚴重」,並熱心呼籲其他駕駛協助追捕肇逃者。

高市警三民一分局昨天據報後,透過「以車追人」在案發1小時左右就找到肇事的林女,她辯稱當時完全「不知道撞到人」,但警方初步研判,林女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女童則是未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詳細肇責仍待進一步鑑定。

警方表示,林婦肇逃部分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除可處3000元至9000元罰鍰並吊銷駕照外,因涉及致人傷害逃逸,已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可判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針對家長是否有疏於照顧責任,警方後續也將通知女童父母到案釐清。若確認屬實,家長身為法定代理人,將依《道交條例》承擔相應的法律處罰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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