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布職場不法侵害預防指引 明訂教師「離線權」
記者黃朝琴/臺北報導
教育部日前發布「各級學校及教保服務機構職場不法侵害預防指引」,明確訂出教師「離線權」,除涉及校安、重大突發事件等外,應避免於非出勤時間進行親師溝通,並在附錄中列出數種樣態,包含家長密集傳訊息,不給合理處理時間等。
受到少子女化、產業變遷以及學權意識提升等影響,近年「教師荒」議題受到社會關注,而教師下課後常要與家長溝通,甚至半夜回應家長訊息等,讓許多年輕人對教職卻步。
教育團體近年主張維護教師「離線權」,即在非工作時間,有權拒絕接收或回應與工作相關的訊息,包含接收電話和電子郵件。目前台灣已有部分學校明定,教師在一定時間(例如下午6時)後除非是重大緊急事件,可不用馬上回應家長的訊息,留待隔天工作時間再處理。
教育部趕在10月最後一個上班日(30日)傍晚正式公布「各級學校及教保服務機構職場不法侵害預防指引」,正式將教師「離線權」寫入指引,在預防措施的工作實務控制中,明確寫出要加強維護教師非出勤時間的休息權益(離線權)。
根據預防指引,為兼顧學生受教權與教師身心健康權,學校應落實教師非出勤時間的離線權保障,除涉及校園安全、重大突發事件、緊急災害應變或其他具急迫性的公務外,應避免於非出勤時間交辦業務或進行親師溝通。指引要求,學校應透過各式管道向家長及相關人員宣導,並明定適當的聯繫時段與緊急事件處理機制,進而提升教學品質,並營造友善且尊嚴的校園職場環境。
這項指引是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適用對象為學校教職員工,提供學校員工執行職務時,可能遭受的不法侵害樣態,如職場性騷擾、跟蹤騷擾、就業歧視及職場霸凌等,提供學校作為通報、調查處理及改善措施參考
指引的附錄5中,列舉出幾種不法侵害的行為樣態,其中包含密集或連續致電、傳訊息給教職員工,不給予合理的查證與處理時間,反覆提出相同要求等。指引並附有風險評估表、場所環境檢點紀錄表、書面聲明與申訴管道公告建議等,作為教育單位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