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案今一審宣判 創辦人許家印被判無期徒刑
香港電台引述新華社報導,中國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20日)上午對恒大集團、恒大地產及恒大創辦人許家印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對恒大集團數罪並罰,判處罰金人民幣88.2億元(約台幣418億);對恒大地產判處罰金人民幣70億元。至於許家印則數罪併罰,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違法所得繼續追繳,不足部分責令退賠。
法院指破壞市場經濟秩序
法院經審理查明,許家印為恒大集團的實際控制人,投資地產、物業、金融等領域。2016年至2021年間,恒大集團、恒大地產及許家印違反國家法律規定,以持續性、大規模財務造假等手段,虛增資產、隱瞞負債,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欺詐發行證券等犯罪行為。
此外,恒大集團及許家印通過行賄等手段取得金融機構控制權,違法套取信貸資金、保險資金歸恒大集團使用,實施了單位行賄、違法發放貸款、違法運用資金等犯罪行為。許家印亦利用作為恒大地產董事長的職務便利,組織財務造假,以分紅名義侵佔公司財產。
法院認為,犯罪行為嚴重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侵犯公私財產權益,侵害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犯罪數額特別巨大,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應當依法嚴懲。
許家印兩兒子同遭判刑
另外,明報報導,同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還公開宣判了恒大集團相關涉案人員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違法運用資金等案,依法對甄立濤、柯鵬、許家印兒子許騰鶴及許智健、杜亮、梁棟等56人判處有期徒刑18年至1年10個月不等的刑罰,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對違法所得繼續追繳,不足部分責令退賠。
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被告人親屬,集資參與人代表等旁聽了宣判。
根據維基百科,恒大集團是總部位於深圳的中國大型綜合性企業集團,1996年由許家印在廣州創辦。集團核心業務為房地產開發,是中國大型地產發展商之一,項目遍及全國兩百多個城市,此外亦發展新能源汽車、旅遊、體育、金融、健康養老等多元化業務。(編輯:鍾錦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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