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瑞生投書德媒:2758號決議未涉台灣 北京對台主張站不住腳
台灣駐德國代表谷瑞生近日投書德國媒體《Table.Media》,批評中國政府長期將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作為「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依據,但從決議內容及國際法角度來看,北京的相關主張並不成立。谷瑞生強調,第2758號決議處理的是「中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問題,並未提及台灣,也沒有授予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體系內代表台灣的權力。
駐德國代表谷瑞生撰寫專文「台灣:為何北京的主張在國際法上站不住腳」(Taiwan: Warum Pekings Anspruch völkerrechtlich nicht überzeugt)獲德國著名重要網路媒體《論壇媒》(Table Media)旗下專精台海與中國議題報導的「China Table Briefing」,全文刊載於其8月9日的專業簡報專欄。
值得注意的是,《Table.Media》是近年在歐洲迅速崛起的專業深度報導媒體,訂閱戶超過150萬,專為政治、經濟、學術、及非政府組織的頂尖決策者提供每日專業簡報,且其旗下的 China.Table 擁有目前德國媒體界規模最大的中國議題專業編輯團隊,由於其分析報導極具權威性,經常被德國主流傳統媒體、政論節目廣泛引用與轉載,對於形塑德國公眾與政界對中國議題的討論框架相當具有影響力。
2758號決議只處理「誰代表中國」
谷瑞生在投書中指出,中華民國是1945年聯合國創始會員國之一,根據《聯合國憲章》第23條,中華民國是安全理事會最初的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中國共產黨於內戰中獲勝後,中華民國政府於1949年撤退到台灣,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則在中國大陸成立。
北京經常援引1971年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作為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分的依據。然而事實上該決議僅決定了中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將中國在聯合國的席位移交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決議內容並未提及台灣,也未授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體系內代表台灣。
歐盟「一中政策」與北京「一中原則」不同
儘管如此,中國政府仍將第2758號決議曲解為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並將此解讀與其「一個中國原則」相結合。然而,歐盟奉行獨立且截然不同的「一個中國政策」,歐盟及其成員國均不承認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
中國對該決議的解讀產生了重大影響。台灣持續遭排除於聯合國及其專門機構和眾多國際組織之外,包括世界衛生組織。這阻礙了國際合作,在新冠疫情期間尤為明顯。
民主台灣兼具科技優勢 GDP約列歐盟第七
事實上,台灣早已是根基穩固的民主政體,也是全球首屈一指的科技與創新樞紐,同時更是全球第22大經濟體,超過90%的最先進半導體產自台灣。若以2025年約8840億美元的國內生產總值計算,台灣在歐盟內的排名位居第七。
援《蒙特維多公約》主張台灣具國家構成要件
此外,谷瑞生也分析表示,從國際法角度來看也有許多理由支持將台灣歸類為國家。根據《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第1條,國家地位需具備常住的人口、界定明確的領土、有效運作的政府,以及與其他國家交往的能力,台灣符合這些條件。所謂「只有聯合國會員國才能被視為國家」的論點並不能令人信服。否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49年至1971年間也不能被視為一個國家。
谷瑞生在文中強調,台灣具有極其重要的戰略意義。全球約一半的貨櫃運輸以及約40%的歐盟對外貿易均航經台灣海峽。因此,該地區的和平與穩定符合國際社會的共同利益。為此,德國外交部長瓦德福(Johann Wadephul)和澳洲外交部長黃英賢(Penny Wong)重申了對台灣海峽和平穩定以及台灣務實參與國際組織的支持。同時,瓦德福強調,《聯合國憲章》中禁止使用武力的原則同樣適用於台灣海峽。
聯合國屈服北京壓力致台灣記者與民眾參與受限
然而,聯合國體系多年來一直屈服於北京的政治壓力。台灣民眾遭拒絕進入聯合國設施,台灣記者不被允許採訪聯合國活動,且台灣在聯合國體系的有意義參與仍被廣泛剝奪。
谷瑞生結論強調,讓台灣參與聯合國工作並非政治上的妥協,而是體現《聯合國憲章》所闡明的普遍性與國際合作原則。面對疫情、供應鏈安全及技術安全等全球性挑戰,台灣有意義參與符合國際社會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