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股東借款給公司 死亡日未受償餘額應列入遺產申報

經濟日報

更新於 4小時前 • 發布於 5小時前
經濟日報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7日表示,民眾辦理遺產稅申報時,如被繼承人生前借錢給其投資經營公司,於死亡日尚有未受償的借款餘額,因屬被繼承人遺留對公司的債權,應列入遺產申報。

該局說明,國內的中小企業大多屬家族企業,股東個人與公司間常有資金借貸往來,若股東借款給公司,公司列於資產負債表的負債項下,意即公司對股東負有清償借款之義務。因此,股東死亡時,公司尚未償還股東之債務,屬股東對公司的應收債權,繼承人應列報遺產。

該局進一步說明,查核被繼承人A君遺產稅申報案時,發現A君為甲公司負責人,依其死亡日時甲公司之資產負債表所示,流動負債項下有「股東往來」700餘萬元,經查係A君對甲公司之債權,惟繼承人未於申報期限內申報該筆債權,除補徵稅額外並遭處罰鍰。

該局提醒,遺產稅納稅義務人應在申報期限內辦理申報,若被繼承人有投資未上市(櫃)公司者,除應注意申報所遺投資價額外,如尚有對公司的應收債權,亦應併計遺產總額申報,以免因短漏報遺產而遭受處罰。

享受更高質量的財經內容 點我加入經濟日報好友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理財相關文章

01

台股頻傳違約交割!金管會研議祭新制 首次違約恐改採「預收足額款券」

CTWANT
02

違約交割飆近100億!金管會擬祭鐵腕「犯1次就圈存」 杜絕空手套白狼

三立新聞網
03

群創 群創光電2026年下半年法人說明會

MoneyDJ理財網
04

史上頭一遭!緯創股利二度延後發放 金管會講話了

Newtalk
05

美中角力進入深水區!謝金河示警「台灣這類人」危險了

民視新聞網
06

緯創股利2度延發史上首例 金管會說重話:考慮收回股務自辦

CTWANT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