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近400公斤大麻藏棧板!市價逾5億 3越籍男收貨被起訴
記者郭世賢、郭玗潔/基隆報導
越南籍運毒集團走私近400公斤、市價逾5億的大麻來台,被基隆關發覺棧板中夾藏大麻,將毒品查扣,並報請基隆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檢方隨物流派送棧板到指定地點,循線逮到負責在台簽收貨物的越南籍阮、黃、范姓男子,全案依涉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起訴3人。
起訴書指出,越南籍阮姓男子與真實姓名不詳的外籍人士共組跨境運輸毒品集團,謀議先由不詳成員於泰國購買第二級毒品大麻後,裝箱運輸至台灣,並由阮男負責在台灣接收貨物。謀議既定,即由不詳成員於泰國境內,將第二級毒品大麻總計795包(驗餘淨重共392.883公斤,市價逾5億)分散夾藏至裝有碎紙的20個棧板,並於今年4月間運抵台灣。
然而該棧板於報關時,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察覺有異,發現其內夾藏本案大麻而查扣,並由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基隆調查站報請基隆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其後物流公司於同年5月4日派送本案棧板中的2板至新北市汐止區福德二路某處時,被專案小組查獲當場簽收且隨即開拆棧板的阮男。
經調查,該越南籍運毒集團又另行委由在台的越南籍黃、范姓男子代收本案大麻,並約定由黃男提供收貨地址,范男負責拆開棧板拿取毒品後運輸至他處,2人各可獲得報酬5萬元及5千元。該運毒集團乃於今年6月間某日,委由物流公司將本案棧板中之1板派送至黃男所提供位於宜蘭縣宜蘭市之收貨地址,黃男再通知范男前往該址分拆棧板,為專案小組成員當場查獲黃男及范男。
全案偵結後,認被告阮男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運輸第二級毒品罪嫌及懲治走私條例第2條第1項之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等罪嫌,被告黃男、范男則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6項、第2項之運輸第二級毒品未遂罪嫌、懲治走私條例第3條第2項、第1項之運送走私物品未遂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