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沒收車?費鴻泰:立即收押比較有效
立委費鴻泰表示,對酒駕是零容忍,法務部主張修法沒收車輛,會留給法官職權審酌空間。對遏止酒駕的效用非常有限。應該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駕駛人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且致人於死或重傷者,應立即收押禁見三天;收押期間不讓被收押者對外聯絡,且手機沒收三天。如此,立竿見影、劍及履及,這比進入司法程序更明快。
費鴻泰表示,法務部資料統計,一審法院審理酒駕致死案,判刑不到刑法中最低刑度三年的比例 高達百分之72.7 %,五年多來沒有一件酒駕致死案,被判到十年的案例.
費鴻泰主張真正能防止酒駕肇事一再發生,必須採取預防條例,呼籲盡快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以求針對酒駕者立即的處分,搭配絕無疏漏的執法密度,建構毫無僥倖的「酒駕零容忍」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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