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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善政爭取「可負擔宅」 政院:盼中央、地方政策對齊

中央廣播電臺

更新於 06月04日08:44 • 發布於 06月04日07:18 • 鄭佑漢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鄭佑漢 攝)

桃園市政府推動全台首創「可負擔住宅興辦管理自治條例」,日前在桃園市議會三讀通過。桃園市長張善政4日在行政院會中提出相關政策構想,爭取中央支持。

「可負擔住宅興辦管理自治條例」是透過限制轉售及交易機制,確保住宅以自住為主要用途,並以家庭負擔能力作為訂價依據,而非市場行情,讓住宅去商品化,且結合捷運導向開發(TOD)進行選址等。

對此,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於行政院會後記者會上表示,行政院長卓榮泰在院會中提到,感謝桃園市政府長期配合參與社會住宅政策討論,行政院推動的「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中,已針對婚育宅、青年宅及社會住宅提出更具經濟效益與優惠條件的措施,希望提供民眾更多元的居住選擇。

對於張善政提出的建議,中央尊重地方因地制宜的規劃方向,但仍須符合地方特色、需求及財政規劃原則,各地方政府若提出相關自治條例,中央都會依法審議。最重要的是希望中央與地方政策能夠對齊,協助民眾降低居住負擔,並透過多元方式取得住宅資源。

內政部政務次長董建宏則補充,根據《住宅法》第3條明定社會住宅「只租不賣」,而桃園市推動的可負擔住宅屬於「可出售型住宅」,涉及轉售機制與物權安排,未來更可能衍生「物權認定與行政管理」的問題。並且,由於購屋者取得的權利與一般房屋完整產權不同,也可能影響銀行貸款,在實務操作上會出現許多挑戰。

董建宏強調,目前中央透過「百萬家庭租屋計畫」,包括直接興辦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及租金補貼等措施,在桃園市已提供近10萬戶住宅資源供年輕族群使用。由於社會住宅可透過輪替機制服務更多民眾,相較之下,可負擔住宅因居住期間較長,能照顧的人數可能較少。

他認為,地方政府因應住宅需求提出各種創新方案,但仍認為應回歸《住宅法》精神,透過社會住宅制度讓更多民眾有機會獲得政府照顧。未來婚育宅政策推出後,也將提供更多照顧青年家庭的住宅方案。

另外,新青安貸款政策即將於今年7月底屆滿,外傳針對婚育家庭的最高貸款額度從現行1,000萬元提高至1,500萬元,另新增年收入200萬元排富條款與房屋總價限制。

李慧芝也回應,針對新青安政策目前仍在跨部會討論中,相關部會都有提出蠻多建議與看法,現仍研議跟統整的階段,也尚未正式提案至行政院,方案確定後會適時來跟國人做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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