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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形名醫隆鼻鬧人命!「東區女神雕刻師」陳威宇二審仍緩刑 要繳國庫150萬

太報

更新於 06月04日03:42 • 發布於 06月04日02:25 • 白廷奕
整形名醫陳威宇2019年幫顧客隆鼻時鬧出人命,高院今判緩刑。翻攝臉書Dr.陳威宇.宇眾不同

號稱「東區女神雕刻師」的整形名醫陳威宇2019年幫人「整鼻」時,明明沒有麻醉醫師執照,卻指示護理師蕭琪芬做全身麻醉,顧客不幸死於惡性高溫。陳威宇認罪,一審依《醫師法》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等罪,判處陳威宇1年4月徒刑,緩刑3年,須支付88萬8千元公益金。高等法院今(6/4)日改判1年5月,仍緩刑3年,但公益金提高至150萬元,且須完成5場法治教育課程。可上訴。

調查指出,陳威宇2019年間在台北大安一間整形診所服務,同年3/4中午,湯男請他施作隆鼻手術,陳威宇沒請麻醉醫師到場協助,逕自指示蕭琪芬為湯男全身麻醉。沒想到,湯男在手術過程中心跳飆到每分鐘120下,體溫驟升至43.6度,陳威宇卻直到下午3點半完成手術後才發現,趕緊急救,但湯男仍因惡性高溫併發器官衰竭不幸死亡。事後,蕭琪芬還在麻醉紀錄單上不實記載,湯男的脈搏始終維持在約95至100左右。

湯男家屬對陳威宇提起民、刑事訴訟。民事部分,一審判陳威宇和診所負責人連帶賠償556萬元,雙方後來以661萬達成和解,家屬撤回告訴。

刑事部分,陳威宇、蕭琪芬一開始應訊時本來不認罪,後來改口坦承犯罪,一審依《醫師法》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刑法》過失致死罪,判處陳1年4月、蕭10月;蕭另涉偽造文書罪判4月,兩人均緩刑3年。緩刑附帶條件為,陳威宇須支付公庫88萬8千元、蕭琪芬須付20萬元。

高院今日撤銷原判決,改判陳威宇1年5月徒刑,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須向國庫支付150萬元公益金,且須接受5場法治教育課程;蕭琪芬部分則維持原判。本案仍可上訴。

發稿時間 10:25

更新時間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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