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弟弟派告發涉內線 掀爭產案外案
檢方蒐證2年 認為觸犯證交法罪嫌 發動搜索及約談
〔記者張文川、劉詠韻/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昨搜索長榮集團,並約談集團創辦人張榮發的大房長子張國華等人到案;據了解,全案起於,被視為二房張國煒人馬的律師林文鵬,於二〇二四年至北檢按鈴告發,指二〇二三年長榮海運董事會決議處分長榮航空股票,在此重大訊息曝光前,張國華等內部人涉嫌提早買賣相關股票,不法所得逾二十一億元,涉嫌內線交易,檢方經蒐證兩年,認為已觸犯證券交易法罪嫌,因此發動搜索及約談行動。
據悉,此案源於立榮航空董事、律師林文鵬,於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以長榮海運股東身分,至北檢告發指控,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九日長榮海運董事會決議處分長榮航空股票,此重大資產交易案,屬影響長榮海運股價的重大消息,長榮海運並於同年八月十四日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林文鵬當時指出,張國華、柯麗卿身為長榮海運董事,於重大消息公開之前的同年六月三十日,由張國華自稱擔任永久總裁、柯麗卿擔任總經理的巴拿馬長榮國際,即賣出將近十七萬張的長榮海運股票,買方則疑與張國華有關;且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當時的長榮海運有兩筆盤後鉅額配對交易,張國華與其關係人,該月份持股增加九萬八三五七張。
林文鵬指控,張國華、柯麗卿身為長榮海運內部人,涉嫌於重大影響長榮海運股價的消息公開前,進行上百億元的長榮海運股票買賣等內線交易,股數與金額龐大,所得逾二十一億元,呼籲北檢盡快展開調查、傳喚並保全證據。
但林文鵬告發後,張國華當時曾經發出聲明澄清該交易都依法進行申報,絕無內線交易之情事,張國華並在聲明中提及,「本人買進股票怎會與柯女士相關?更甚者有心人士還莫須有影射有其他共犯云云,企圖帶風向,進而指導辦案,對此本人深感遺憾,也希望兄弟間紛爭不要波及無辜,盡速回歸理性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