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印尼技術員來台遭換約、大砍薪資 勞動部介入釐清契約內容

鏡新聞

更新於 4小時前 • 發布於 4小時前 • 鏡新聞
勞動部表示,跨國履約人員的契約情況已請桃園市政府協助釐清。(資料畫面)

民團今(21日)表示,有印尼籍技術員以「履約人員」名義來台工作,入境後卻被要求重新簽約,導致薪資大幅縮水,每小時僅約新台幣100元。對此,勞動部回應,已請地方政府介入協助,進一步釐清相關勞動契約內容及是否涉及權益受損。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辦公室、台灣人權促進會及台灣氣候行動網絡(TCAN)今(21日)召開記者會表示,今年4月起陸續接獲外籍技術工人申訴,指控新加坡跨國集團「謝菲爾德綠能」疑似透過台灣分公司,以「履約人員」名義引進人力,卻出現入境後遭要求換約、勞動條件大幅改變等情況,甚至涉及「欺騙換約」與強迫勞動疑慮。

民團指出,部分工人在入境前簽署的契約,月薪約4萬8,596元,抵台後卻被要求改簽新合約,薪資降至每小時5萬6,270印尼盾(約新台幣100元)。更有工人被告知不適用台灣《勞基法》等相關保障,之後被安排參與中油標案及離岸風電建設等工程。

「履約人員」制度出現哪些保障疑慮?

民團說明,「履約人員」是《就業服務法》第51條所設制度,主要讓境外公司因承攬、技術合作等契約需求,派遣專業技術人員來台工作。然而,若人員在台期間發生欠薪、職災或勞資爭議,可能因僱傭關係認定問題,難以取得完整勞動保障與救濟,恐形成新的跨國移工剝削漏洞。

勞動部將如何調查相關爭議?

對此,勞動部表示,外國法人因履行承攬、買賣或技術合作等契約,派遣外國人來台工作,原則上仍須依《就業服務法》申請聘僱許可,若短期停留,現行制度則有相關簡化規定。不論是否申請聘僱許可,履約人員的勞動契約、工作條件及職災補償,都應依契約內容及台灣適用法規獲得保障。

針對外籍履約人員反映職災休養期間薪資及勞健保等問題,勞動部已請屏東、高雄地方政府會同勞保局、健保署調查,也將釐清與謝菲爾德公司締約的台灣企業是否應負相關責任,若查證違反勞動法令,將依法處理。另外,多名跨國履約人員的契約及工作情況,也已請桃園市政府協助釐清,以維護外籍勞工權益。

立即加入鏡新聞LINE官方帳號,隨時掌握熱門話題

延伸閱讀

查看原始文章

生活話題:關注颱風動態

更多生活相關文章

01

雙北國家警報響!15縣市豪大雨特報 7縣市防大雷雨

LINE TODAY
02

網購蛋黃酥遭詐騙! 不二坊怒發聲明:將依法究責

三立新聞網
03

當過媽媽才懂陳幸妤的體諒!「爸爸還是爸爸」:願放下恩怨,只因孩子想與父親更親近

媽媽寶寶
04

校園驚傳「集體養古曼童」!學生瘋買求桃花 專家急喊:別亂供

EBC 東森新聞
05

替趙建銘說媒...韓毅雄夫妻「不開心」病了 陳幸妤:覺得對不起他們

太報
06

沙德爾恐成「非常強颱風」?對台影響「關鍵日」曝

民視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