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清潔員帶走廢棄鍋具 涉侵占「4.092元」回收物遭起訴
台中市環保局張姓清潔隊員開資源回收車時,擅將民眾丟棄的鍋具帶回家,用於自己廚房或自組創意作品,遭檢舉後向廉政署自首,經統計侵占12.4公斤回收物,價值4.092元。檢方雖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但考量是一時失慮,替他向法院求免刑或緩刑。
2024年3月至11月間,張姓清潔員多次開回收車時,將有價值鍋具、鐵盤及鍋鏟等,先行挑選裝袋放在回收車的置物空間,累積一定數量後再帶回住處,用於自家烹飪、組裝創意作品。
清潔員帶回鍋具、鐵盤等物品。圖/台視新聞
經統計,張姓清潔員前後將12支鍋子、1個鐵架、1支鍋鏟、1支勺子及1個鐵盤,一共12.4公斤資源回收物侵占,價值僅4.092元,遭檢舉後向廉政署自首。
檢方認定,清潔員自首、自動繳回全部犯罪所得,犯罪所得在5萬元以下,均依法減刑,偵結依貪汙治罪條例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嫌起訴。
不過檢方也說,清潔員一時失慮,犯罪動機非惡劣,財產損害極微,對社會影響有限,素行尚可,替他向法院求免刑或緩刑。
台中市環保局隊長宋寶瑞表示,當事清潔員認為可以把物品帶回家,已經違反規定,將他調換做別的工作。
※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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