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毒油藍綠互轟!資深媒體人翻《食安法》揭漏洞藏這裡
台中中聯毒油風暴持續延燒,藍綠再度隔空交火。台中市副市長鄭照新18日怒批,民進黨為護航中央官員,把地方食安基層當成「墊背」,強調《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早已明定,油品檢驗首重「業者自主送驗」,並非地方政府逐件檢驗;民進黨台中市長參選人何欣純則反擊,盧市府8年僅抽驗中聯一次,源頭稽查明顯不足。對此,資深媒體人黃揚明則搬出《食安法》逐條解析,認為現行制度本身就存在重大漏洞,中央、地方依法都是共同主管機關,法律也未強制規定政府查廠頻率,真正該檢討的是修法,而非政治互轟。
鄭照新轟中央甩鍋 何欣純反批8年只驗1次
鄭照新18日在臉書發文表示,《食安法》第7條明文規定,食品業者必須實施自主管理,並自行或委託檢驗機構辦理檢驗,地方政府平時以抽查配合中央專案為主,並非逐件檢驗。他痛批,中央明知第二層流向名單卻遲未公布,甚至一度阻止地方查廠,如今卻動員同黨民代將矛頭指向地方,是典型事後諸葛、轉移焦點。
鄭照新也強調,台中市食安處去年共抽驗7250件食品,若加上標示查核,高達8萬8000件,民進黨刻意只拿中聯一家抽查次數做文章,是混淆視聽。他更力挺第一線食安人員,痛批基層不是政客護航中央的「軟柿子」,最後更喊話「7月25日街頭見」。
綠營指源頭稽查失守 黃揚明:法律沒強制查廠頻率
何欣純則反擊,食安不是政治,而是市民每天面對的安全問題。她指出,台中市府8年來對中聯油品僅抽驗一次,而且還是中央補助地方的專案稽查,與其他縣市相比明顯偏少,質疑盧市府源頭把關失靈,認為中央與地方應攜手合作,而非互相卸責。
不過,資深媒體人黃揚明盤點《食安法》條文後指出,第2條已明定中央、地方同為主管機關,本就採分工合作;第5條要求各級主管機關建立食安監測體系並主動查驗,但法條從未強制規定中央或地方多久必須查廠一次。他認為,第7條更是以業者自主檢驗為核心,政府抽驗屬第三道防線,現行制度本質就是「業者自主、第三方驗證、政府抽查」三級管理。
點名法制漏洞 籲修法別只剩政治口水
黃揚明直言,現行《食安法》最大的問題,是過度依賴業者自主管理,屬於「佛系食安法」,即使政府提高查廠頻率,若業者提供留樣造假,仍可能查不出問題,因此真正需要的是修法加嚴,而非藍綠互相指責地方或中央失職。
他並進一步質疑,《食安法》第15條明定含有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不得販售,食藥署日前允許部分第二層下游產品持續販售的決策,是否與法條精神相牴觸,也應接受外界檢驗。他認為,若政治人物真認為地方瀆職,就應依法告發,而不是持續以政治口水取代制度改革;更直言民進黨執政已逾10年,國會也曾長期過半,若認為制度不足,應正面推動修法,而非把責任完全推向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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