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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凌選主委被控「買票」求償600萬 黃慶林父女確定一毛都不用賠

太報

更新於 2024年08月02日06:53 • 發布於 2024年08月02日05:08 • 侯柏青
民進黨前立委薛凌和兒子何志偉。資料照。翻攝臉書

前民進黨立委薛凌不滿4年前參選民進黨台北市黨部主委時,前主委黃慶林父女在黨員行政區群組控她「送地瓜、高粱酒」涉買票,提告求償600萬元並要求刊登道歉啟事。一、二審認定,當年確實有人收到禮品,加上薛凌也承認每年會例行送禮,涉案言論並未虛構事實,且屬於對公益事項的善意評論,縱使誇大令人不快也沒有侵權,判黃慶林父女免賠,最高法院駁回薛凌上訴,全案定讞。

薛凌認為,她和黃慶林父女都是民進黨北市各區LINE群組之組員,這些群組裡多數是黨員組成,但2020年4、5月間,她有意參選北市黨部主委,但黃慶林父女卻在群組裡指她更動維基百科爭議事項;兩父女還附上7張圖片,分別是印有中華民國立法院字樣的高級酒、薛凌服務團隊名片,以及外盒印著「讓民主進步黨更進步」、「台北市黨部主任委員會參選人薛凌」等,強調「不買票不送禮選主委才受人尊敬,不是不領車馬費就是清廉…」暗指薛凌買票賄選。

薛凌提告求償並要求在平面媒體刊登道歉啟事。

一審認定,但是民進黨台北市主任委員選舉及候選人操守,涉及公益而屬可受公評的事項,而且有證人證稱,當時有收到薛林送的地瓜及高粱酒禮盒,法院認定黃慶林父女並未完全虛構事實,考量此事是對可受公評事項進行個人主觀意見的表達及疑問,因此沒有侵權問題,判黃慶林父女免賠。

薛凌上訴高院,主張地瓜和高粱酒都是每年例行送禮給親朋好友,沒有買票問題。

二審認為,黃慶林等人的言論是用夾敘夾議的方式陳述意見,而且內容也包括對事實的評論意見,強調「送禮即是買票、不買票不送禮才受人尊敬」。此案因為涉及黨職人員選舉,候選人操守事關公益而屬可受公評的事項,且這部分已由檢方不起訴處分確定,因此認定黃慶林父女沒有侵權,不需要賠償或回復名譽。

薛凌再拚三審,最高法院審酌原審判決無違誤,駁回上訴,薛凌敗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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