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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金蘭第四代翻車!「發酵教父」鍾淳仁百萬交保 自創康普茶涉塗改效期、 過期茶裝香檳瓶照賣

鏡報

更新於 04月13日03:15 • 發布於 04月13日03:04 • 鏡報 呂健豪
桃檢查扣好菌好俊康普茶疑似過期原料等證物。翻攝畫面

有「發酵教父」之稱的金蘭醬油第四代鍾淳仁,其自創品牌「好菌好俊康普茶」被檢舉疑似塗改有效期限標記、使用過期原料或將過期茶飲患瓶出售等,遭桃地檢署指揮相關單位前往鍾男與其妻子林思瑜共同經營的公司工廠、住處等地搜索,約談夫妻2人及3名員工,其中1人為證人身分,檢察官訊後,諭知鍾淳仁夫妻分別以100萬、30萬元交保,2名員工各以5萬元交保。

據指出,桃檢上月24日接獲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通報,鍾男創立的品牌「好菌好俊康普茶」疑似有效期限不實情事,桃檢立即指派民生專組檢察官指揮偵辦,經蒐證後,發現鍾淳仁、林思瑜夫妻共同經營的松樹角股份有限公司、松角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好菌好俊康普茶」疑有塗改鋁罐瓶底有效期限標記偽造有效期限、使用過期濃縮汁原料或將過期鋁罐裝茶飲裝入香檳瓶,在實體及網路通路販售等情形。

專案小組經調查蒐證後,10日上午會同桃園市衛生局、衛福部食藥署前往2公司位於桃園市蘆竹區的廠房及鍾淳仁夫妻位於桃園區的住所等3處執行搜索,約談夫妻2人以及列為被告的林姓、徐姓員工與1名證人等共5人,並查扣相關過期原料及產品。

好菌好俊康普茶疑似販售過期產品、偽造有效標記等遭搜索查扣。翻攝畫面

檢察官11日凌晨訊問4被告及證人後,認其涉犯《刑法》行使偽造準私文書、商品虛偽標記、詐欺取財及《食品安全衛生法》販賣攙偽食品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因此預知鍾淳仁100萬元、林思瑜30萬元、2名員工各5萬元交保。20260413桃檢查扣好菌好俊康普茶疑似過期原料等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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