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前衝刺騙回家!狼師性侵國中兄弟4年 情勒「想去天堂」判13年
記者葉品辰/嘉義報導
嘉義市一名曾經營文教補習班的蘇姓男子,竟將在補習班上課的一對國中親兄弟當成性侵害對象,在2016年至2019年間長期猥褻、偷拍性影像,甚至強制性交,兩人遭凌虐多年不敢聲張,直到成年後受到「#MeToo」浪潮影響,才鼓起勇氣揭發。嘉義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利用權勢性交及拍攝性影像等6罪判刑,判蘇合併執行13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蘇男曾任嘉義一家補習班負責人,與兄弟檔母親熟識,過去也曾在美語補習班接觸過兩人,2016年間,兄弟倆先後進入該補習班就讀,未料蘇男卻利用彼此關係及師生地位,長期對兩人伸出狼爪。
檢警調查,蘇男先對哥哥下手,猥褻行為多達50次,地點遍及補習班教室、飯店與住處等地,甚至在住處廁所裝設密錄器,要求哥哥進入廁所自慰並偷偷拍下影像、在會考前以「考前衝刺」為由讓哥哥入住住處,趁機以手、口猥褻哥哥。哥哥畢業後,國二的弟弟也進入補習班上課,蘇男又故技重施,幾乎每周都會對弟弟猥褻,甚至透過訊息頻繁詢問弟弟「哥哥在幹嘛」,持續掌握兩人動向。
蘇男平時刻意營造高社經地位形象,又與兄弟家人熟識,讓兄弟兩人長期不敢說出遭遇,深怕沒人相信,也難以動搖對方地位。蘇男還不斷傳訊洗腦,聲稱這些行為是「放鬆、發洩」,甚至以情緒勒索方式控制兩人,傳訊表示「我想去另一個世界休息」、「我準備去天堂了」、「外面飄細雨我要去吹風想事情,想想自己為什麼這愛你,捨不得你離開,你又不是很在乎我,我卻一直無法捨得…飄細雨好呀,流淚沒人知道」等語,讓兄弟倆因同情而持續隱忍。
直到某次弟弟反抗蘇男時,全身留下傷痕,回家後母親察覺異狀不斷追問,他才說出長年遭侵犯的事實,整起事件才曝光。警方搜索蘇男住處後,查扣到存有影像的記憶卡,成為關鍵證據。
不過蘇男到案後僅承認猥褻及拍攝影像,否認發生性交,還辯稱雙方互有愛慕。嘉義地院法官審理後不採信其說詞,認定他利用自身優勢地位,將兄弟倆當成發洩性慾的工具,犯行重大,依對未滿14歲男子猥褻罪、成年人故意對少年利用權勢性交共3罪,拍攝少年性影像罪、對未滿14歲男子強制性交共6罪判刑、合併執行徒刑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