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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錫祥被提名檢察總長 立法院公聽會有高檢主任保留意見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04月08日04:13 • 發布於 04月08日04:13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今舉行審查公聽會。(記者塗建榮攝)

〔記者劉詠韻/台北報導〕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邢泰釗任期將於5月7日屆滿,總統賴清德提名徐錫祥出任新任檢察總長,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今舉行審查公聽會。與會學者多肯定其檢察資歷完整,具備領導檢察體系條件,但也有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則保留意見,認為其在重大案件偵辦實績仍有待檢視,建議立法院審查人事同意權時應更審慎評估其適任性。

徐錫祥透過書面資料表示,自己擔任檢察官逾32年,始終秉持不畏強權、忠於國家與人民的原則,認為檢察總長是守護司法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須堅守政治中立,阻絕政治干預,確保檢察權運作公平、公正且具可預測性;同時不應僅追求定罪率,應積極推動冤案救濟,善用非常上訴權,透過制度檢討與人權保障,逐步累積人民對司法的信賴。

今公聽會上,實踐大學法學院講座教授張麗卿、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李聖傑及東海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劉芳伶肯定徐錫祥具備完整檢察體系歷練,足堪勝任檢察總長。李聖傑認為,徐曾參與《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施行細項審查,相關經驗有助於提升其處理檢察事務的視野;張麗卿則表示,面對人工智慧與數位化浪潮,未來檢察總長應強化檢察權節制與社會信任,以提升跨境犯罪的應對能力。

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則持保留態度,認為檢察總長作為檢察體系最高領導者,須具備高度專業與抗壓能力,相較近三任檢察總長,徐錫祥在重大貪瀆、政治敏感及經濟犯罪等指標性案件的偵辦經歷,仍有待檢視,建議立法院審查人事同意權時,不應僅止於理念宣示,亦應審慎評估其實務歷練與制度防火牆設計,是否足以支撐其適任性。

依規定,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須經立法院行使同意權後始得任命,任期4年,不得連任,後續委員會審查結果將提報院會進行表決,經立法院同意後,始得正式就任。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今舉行審查公聽會。(記者塗建榮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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