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兵私藏彈藥緩刑4年 罰10萬服勞務換免關
28 觀看次數宜蘭一名21歲陳姓上兵,在服役期間參加三軍聯合操演,竟將未射擊完的實彈與彈殼私藏帶回家。
陳男私自留下5發機槍實彈、2發曳光彈及4個空彈殼,並帶回住處收藏,甚至拍照留念,最終因手機檢查露餡遭法辦,宜蘭地方法院審理後,依侵占軍用彈藥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緩刑4年,並須繳納10萬、服100小時義務勞務,免於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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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捲京華城案認罪 彭振聲一審判2年、獲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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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男私自留下5發機槍實彈、2發曳光彈及4個空彈殼,並帶回住處收藏,甚至拍照留念,最終因手機檢查露餡遭法辦,宜蘭地方法院審理後,依侵占軍用彈藥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緩刑4年,並須繳納10萬、服100小時義務勞務,免於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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