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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說「起訴書受賄證據薄弱」挨酸 謝長廷:我的看法和法官認定沒落差

太報

更新於 03月27日09:48 • 發布於 03月27日09:40 • 陳怡穎
謝長廷。廖瑞祥攝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涉京華城違法容積獎勵等4案,台北地方法院昨(3/26)日一審宣判,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曾說過「起訴書受賄證據薄弱」的台灣日本關係協會會長、前駐日大使謝長廷說,法院未採認1500萬元收賄部分,與他當初的看法「並無落差」。

法院判決指出,柯文哲在貪污罪部分判刑13年、褫奪公權6年;公益侵占政治獻金部分分別判刑2年及3年6月;背信罪判刑2年6月,合併執行17年徒刑。案件尚未定讞。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未採用外界所稱的「小沈1500」收賄案情,而是以人頭政治獻金210萬元判處收賄部分。判決書指出,柯文哲被訴收賄1500萬元部分,因無其他「補強證據」佐證,未認定此部分犯罪事實。

對此,謝長廷今(3/27)日表示,自己一年多前曾評論「起訴書受賄證據薄弱」引來不少批評,昨日判決出爐後,還有高雄的朋友半開玩笑地問他:「老市長的法律專業知識是不是掉漆了?還是法官比較厲害吧?」對此他表示,法官與檢察官閱卷、調查證據,在事實認定方面當然比較權威,非一般人能置喙,但社會大眾在判決書公布後仍可評論,兩者並不矛盾。

謝長廷指出,法院要求「補強證據」正是起訴狀證據薄弱的意思,因為沒有補強,所以柯文哲與沈慶京都沒有在收賄這部分被定罪。他強調:「我當初的看法和現在的法官認定並沒有落差。」

謝長廷感慨「個性就是命運」,政治是眾人之事,柯文哲的言行挑起社會巨大的負能量,其中政治因素多於法律,現階段難以冷靜評論,許多事仍需要時間沉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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