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這些人不法所得要吐回去 威京和鼎越121億遭沒收
京華城容積率案經過1年多偵查,法院今天(26日)判定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等關鍵涉案人有罪,獲得的不法利益全部沒收,包括柯文哲應沒收1260萬元;柯文哲與李文宗應共同沒收827萬1095元;應曉薇應沒收5250萬元;鼎越公司應沒收121億545萬6748元;木可公司應沒收6134萬6790元。
法院今天針對柯文哲所設4案予以判決,其中收賄案中,柯文哲收受威京集團透過員工分批捐贈的210萬政治獻金,未經合法管道進入民眾黨所屬帳戶,被視為放水京華城容積率案的「前金」,另外還有其他未經合法登載、遺漏的政治獻金,及木可相關挪用,柯文哲與李文宗要繳回2000多萬元。
另外,沈慶京同樣以捐款名義,分梯轉給應曉薇,並由華夏協會等5協會兌現,用以繳納應曉薇的貸款、信用卡等費用,這筆錢也要全部沒收。木可公司透過KP小物募款、KP SHOW演唱會餘額等項目,不法獲得6134萬6790元,同樣被法院判定沒收。
威京集團與其下鼎越公司,是整起案件起源的京華城容積率受惠者,法院估算獲得的121億545萬6748元,也要全部收回。(責任編輯:殷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