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花蓮調車事故「司機未依指示停車釀禍」 運安會提4改善建議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台鐵花蓮機務段內去年4月曾發生調車事故,調車單機撞上停在洗車線的EMU3000型新自強號,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調查報告公布,指出司機員未依指示停車,導致調車機車以時速約12公里撞上停留的EMU3000型。調查也發現,現場缺乏即時有效的警示與制止機制,最終釀成事故。
去年4月20日下午2時21分花蓮機務段內發生調車事故,一輛R169調車單機進行聯掛作業時,因駕駛操作不當,導致以12公里速度撞上停在洗車線的EMU3000型新自強號,造成列車聯結器及車頭鼻罩毀損,所幸無人傷亡。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公布事故調查報告,肇因部分,調查發現,當調車機接近「停車再開」標誌時,調車員已揮動紅色號誌旗要求停車,但司機員未依指示停車,仍持續向前運轉。
調車員察覺異狀後,因現場沒有可直接停止車輛的設備,只能持續揮旗警示,但未能即時引起司機員注意,最終仍以約時速12公里撞上停留車。
運安會調查也指出多項風險因素。首先是台鐵目前調車號訊主要採用視覺警示,容易增加司機員注意力負擔,在緊急狀況下較難即時發揮效果;若能搭配聽覺警示,有助提升警示效率。其次,現行標準作業程序未明訂調車員可透過無線電緊急通知司機員停車,降低即時防止事故的能力。
調查也發現,部分「停車再開」標誌損壞或傾倒後未及時修復或補設,不利於司機員與調車員判斷停車位置與煞車距離。此外,花蓮機務段採取關閉列車自動防護系統進行調車作業,增加列車誤闖號誌或與其他列車衝撞的風險。
另外,運安會指出,台鐵未落實維護調車機上已故障的行車監視系統,影響事故原因釐清;且近期連續發生多起調車安全事件,多與人員未依標準作業程序執行有關。不過,本案已排除天候不良、人員資格不符、酒精影響及車輛機械異常等因素。
針對本案,運安會提出4項改善建議,其中3項針對台鐵公司,包括評估增加緊急狀況下可有效警示司機員或立即停止車輛的機制、儘速修復或補設停車再開標誌,以及重新檢討關閉列車自動防護系統進行調車作業的安全性。
運安會也建議交通部鐵道局,要求將停車再開標誌的修復與設置納入定期或不定期檢查項目,以強化監理機制,避免類似事故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