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停我家前!遭佔地10小時 「怒折雨刷」挨告
隨便臨停路邊,但你知道嗎? 這樣很可能停到非屬道路範圍,日前有車主連續兩次在新北市停車,卻擋到屋主跟攤商出入,但其實他停到的「非屬道路範圍」,不只車輛雨刷被折斷,車身也被刮傷,氣到提告毀損。
日前一名車主將車輛停放在別人家後門,長達十幾個小時,儘管屋主多次打電話通知要求移車,對方始終沒理會。氣到折斷雨刷,導致車主返回時發現愛車被毀損。
類似停車糾紛在新北市樹林區也曾發生。一名水果攤老闆因對方車輛阻礙卸貨,貨車車斗砸到車輛,造成車身留下明顯刮痕。值得注意的是,有些私人土地會被歸類成既成道路或騎樓,雖然一樓屋主擁有產權,但仍需提供公眾通行。到底怎麼分辨能不能停車?
土城分局交通組巡官曾聖傑表示,有關道路認定主要依據道路現況,如為鋪設柏油並有交通標線,原則上可認定為道路範圍。此外,排水溝作為道路附屬設施,也能被視為道路的一部分。如果對道路範圍有疑慮,可請主管機關進行認定。余韋德律師指出,如果將車輛停放在他人門口,因此導致妨害他人行駛或正當出入權力,有可能構成刑法上的強制罪,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為避免不必要的糾紛,民眾應尋找合法的停車位,不要因一時方便隨意停車,停錯可能會挨告。
立即加入《TVBS娛樂頭條》LINE官方帳號,給你滿出來的八卦和娛樂大小事!
留言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