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看到醉酒女「下體被塞麥克風」影片…他不檢舉「還轉發讓更多人看」!賠錢也沒用

鏡報

更新於 02月11日10:04 • 發布於 02月11日08:19 • 鏡報 古靜兒
一名男子因轉傳陌生醉酒女子遭麥克風塞入下體的影片而被提告。示意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ixabay

手滑轉傳也違法!台北市一名男子在通訊軟體看見一名女子疑似酒醉後被他人持異物塞入下體的影片後,竟在未經對方同意的情況下,就轉傳至另一群組供他人觀看,最後被檢舉曝光並遭提告。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刑法》第235條第1項散布猥褻影像罪,判其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緩刑期間保護管束,也得在判決確定8個月內完成3場次法治教育課程。

看猥褻影片後再轉傳群組 被逮還否認沒做

根據判決書,現年31歲的周姓男子去(2025)年11月加入某LINE群組時,看見群組內流傳一段猥褻性影像影片,只見影片中一名醉酒女子竟遭他人以麥克風插入下體,然而周男卻未經對方同意,於同日12時30分許將該影片轉傳至其另外一個LINE群組,供該群組成員觀看,直到被檢舉後,其惡劣犯行才隨之曝光。對此,警方去年8月14日持法院搜索票前往其周男位於台北市的公司搜索,並扣得其轉傳影片所用的手機。

不過,周男在案件偵辦期間否認犯行,直到法院準備程序時才認罪,並在法院審理期間與影片中的被害女子達成調解。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周男行為不僅破壞社會善良風俗,更對被害女子的名譽、隱私及身心造成重大痛苦,對其社會生活影響甚鉅,顯見周男缺乏尊重他人隱私權的法治觀念,所為實不足取。

法院指出,周男未曾因故意犯罪而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宣告,且有正當工作,對社會規範的認知與遵守並無重大偏離,行為控制能力也無異常,雖周男曾否認犯行,但最終還是認罪並積極與被害女子調解、賠償,可認屬一時失慮。法院審酌周男犯罪動機、目的與手段,以及對被害女子造成的侵害程度,並考量其智識程度、家庭經濟與生活狀況等情狀,最終依散布猥褻影像罪判其有期徒刑2月、緩刑2年。

另外,為了強化周男的守法觀念與尊重他人隱私意識,法院也命周男需在判決確定8個月內完成3場次法治教育課程,並需在於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若違反情節重大,得依法撤銷緩刑。全案仍可上訴。

★《鏡報》關心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2362-240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加入《鏡報》官方帳號,精彩新聞不漏接

更多鏡報報導

長榮大學副教授爆「性侵小30歲女業務」!設局逼墮胎:那只是細胞…小三被告才知「還有小四」
知名高中成「男男野戰片」拍攝地!新北帥警約9男「錄下愛愛畫面」1動作被揪出身分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超尷尬!張啓楷宣傳車車主「這原因」不爽 暴怒拔旗丟地上

自由電子報
02

羞辱少年「最離譜法官」周靜妮撤職定讞 律師資格一併遭沒收

鏡新聞
03

少女3度車上「激戰」!找同學聊性經驗 校方嚇壞報警

EBC 東森新聞
04

國民黨執政「這縣市」保不住了!他斷言派誰都輸民進黨 理由超驚人

民視新聞網
05

別只帶頸枕!搭機久坐不再腰痠崩潰 他曝「隱藏神招」:第一次秒睡

鏡週刊
06

苗栗豪雨悲劇! 女國道失控撞 母親、友人雙亡

EBC 東森新聞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