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褲遮不住!185公分壯男騎車腳太開 疑下體外露挨告
高雄一名身高約185公分的壯碩男子,因騎機車時習慣雙腿張開、又穿著較短的短褲,被路人指稱「下體疑似外露」並提出檢舉,檢方依公然猥褻罪起訴。法院審理後勘驗監視器畫面,認為影像畫質與角度不足以確認是否外露,也無法證明男子有「故意供人觀覽」的意圖,最終判決無罪。
男子短褲遮蔽不足挨告
判決指出,事件發生於2023年8月3日下午,男子騎機車行經高雄左營某路口附近騎樓一帶,期間曾三度來回經過該處,遭坐在騎樓附近的民眾指稱其騎車時雙腿張開、短褲遮蔽不足,疑似造成下體外露,並因此報警提告。
男子出庭否認犯意,稱自己有車禍後遺症,容易恍神、健忘,才會騎車路線重複來回。再加上身材高大、騎車姿勢本就會把腿打得較開,並非刻意要裸露。他也強調,過程中並未刻意靠近他人、沒有以眼神或動作互動,更沒有用手拉短褲製造外露。
腳太開遭懷疑 法院認定無罪
法院勘驗監視器後認為,男子的車速不快、雙腿開幅確實較大,但類似騎姿在一般道路上並非罕見,未違背常理。此外,因監視器拍攝距離較遠、畫質不佳,加上角度限制,客觀上難以清楚辨識是否真的外露,也無法確認他是否曾有拉扯衣物、或離開時刻意遮掩等行為。
法官指出,公然猥褻罪須同時具備「公然」與「猥褻行為」等客觀要件,且行為人主觀上需有供人觀覽的意圖。本案僅能確認男子三度經過並採較大開腿姿勢,仍不足以推認其有故意或意圖供人觀看,檢方舉證未達排除合理懷疑程度,因此判決無罪。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