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男約女進公廁遭控性侵!監視器拍下這幕 二審仍判無罪

EBC 東森新聞

更新於 1天前 • 發布於 1天前

台北一名男子小明(均化名)透過網路認識小美,兩人初次見面吃完晚餐後,一路散步至公園,隨後進入身障廁所發生親密行為,事後小美指控遭強拉進廁所性侵。小明否認犯行,主張雙方是在同意下發生關係。台北地院勘驗監視器發現,兩人進入公廁前曾相互摟抱,小美還一度輕拍小明臀部,一審判無罪;檢方上訴後,高院今(23)日仍維持無罪判決,全案可上訴。

初次約會竟走進身障廁所

判決指出,小明與小美於2024年11月透過網路認識,聊天期間曾談及牽手、散步及擁抱等話題,同年12月6日相約見面吃飯。兩人飯後一路散步,途中也有牽手、擁抱及親吻等親密互動,隨後走進公園。

檢方起訴主張,小明途中多次要求發生性行為,遭小美拒絕後,仍在接近公廁時箍住她的肩頸,強行將人帶入身障廁所,並在裡面強吻、撫摸及要求口交,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不過小明否認強迫,辯稱兩人當晚互動親密,是取得小美同意後才一起前往公廁。

一審法院勘驗公園監視器後發現,兩人前往公廁前,小明以左手環抱小美後腰,小美則將手搭在小明背部,期間還曾輕拍小明臀部,兩人維持相擁姿勢往公廁方向前進,步伐一致,畫面中未見小明以手強拉小美前往廁所的情況。

監視器畫面成法院判斷關鍵

法院另指出,事發時間雖已是晚間10時許,但公廁周邊仍有人來往;小美事後接受驗傷時,頭面部、身體及四肢也沒有明顯外傷。她與友人的對話紀錄、心理諮商證明等資料,法院認為,其中關於事發經過的內容主要仍源自小美事後陳述,無法單獨補強「遭違反意願強迫」的部分。

台北地院綜合監視器畫面、雙方對話、驗傷結果及當晚互動等證據,認為除了小美的指述外,沒有充足補強證據足以證明小明以違反意願方式進行性行為,在仍存合理懷疑的情況下,依無罪推定原則判小明無罪。

檢方不服提起上訴,高院審理後同樣認為,兩人見面前已有曖昧對話,見面後也有牽手、擁抱及親吻等互動,監視器並未拍到小明強拉小美前往公廁。高院認為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小明具有強制性交犯意,因此駁回檢方上訴,維持一審無罪判決,全案仍可上訴。

東森新聞關心您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一手掌握全世界,立即加入東森網Line官方帳號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中秋出遊遇死劫!單親媽遭拋飛亡 外公也宣告不治

EBC 東森新聞
02

國3服務區離奇命案!老婦已成腐屍 疑搭帳棚夜宿受困亡

EBC 東森新聞
03

水果行付之一炬! 年邁老闆娘為生計 受損水果半買半相送

民視新聞網
04

反抗就打媽媽!獸父侵犯女兒135次 還拍私密片給友人

EBC 東森新聞
05

疑遭不當超車猛撞!三代5口花蓮出遊遇劫 阿公、媽媽傷重亡

台視
06

中秋節一家出遊車撞毀2死3傷 媽媽不治!留下10歲、12歲幼子

太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