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公教薪資加薪3%,由各機關學校儘速完成補發作業,並溯自114年1月1日生效
【本文由人事總處】
針對媒體報導有關「軍公教5月薪資未加薪3%」一事,人事總處表示,行政院業於114年4月22日將114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調整相關規定函知各主管機關轉知所屬機關學校,並溯自114年1月1日生效。後續調待補發作業,已請各機關學校循行政程序儘速完成。
人事總處進一步表示,由於薪資發放作業涉及各機關學校主計及出納相關作業,調待對象除了軍公教外,尚包含約聘僱人員,相關人員薪資、加班費、退撫基金等均須配合重新計算,並配合人員離退情形個別核算,相關作業尚需時間。惟調待補發作業已由各機關學校作業中,屆時5月補發金額亦會連同1月至4月補發金額陸續入帳,不會影響軍公教人員加薪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