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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青埔虐嬰案只罰6000元 「月嫂」繼續刊廣告帶嬰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5年04月16日09:19 • 發布於 2025年04月16日04:21
桃園中壢青埔地區今年3月發生月嫂虐嬰事件,議員黃瓊慧16於市議會質詢批,此案竟然只開罰6000元,涉案的月嫂甚至還在網路繼續刊登廣告。(擷取自桃園市議會直播畫面)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中壢青埔地區今年3月發生月嫂虐嬰事件,議員黃瓊慧今(16)於市議會質詢批,此案竟然只開罰6000元,涉案的月嫂甚至還在網路繼續刊登廣告,市府根本就是默許、甚至鼓勵惡劣托育者繼續行兇;桃市府婦幼局表示,6000元罰鍰主要是針對該名月嫂未依法進行執業登記的部分,涉及不當對待的部分由社會局調查中,社會局表示,已指派社工調查,近期將邀集專家召開裁罰評估會議,若違法可處以最低6萬元、最高60萬元罰鍰,並得公布姓名。

黃瓊慧表示,該位媽媽花費12萬元聘請到府月嫂,照顧剛出生1個月的孩子,透過自家安裝的監視器竟然發現,月嫂在照顧過程中多次用力搖晃寶寶,甚至狠狠搧巴掌,媽媽將資訊PO上網後,引起眾多家長共鳴,陸續有媽媽出面指控這名月嫂已有多次惡行,懷疑並非單一個案。

黃瓊慧表示,媽媽第一時間向桃市府社會局與婦幼局通報,沒想到僅對該名月嫂開罰6000元,且此人至今仍可在網路上刊登廣告繼續徵求照顧對象,繼續帶嬰,她痛批,「在桃園虐嬰根本沒成本!」桃園虐待嬰案只須付出6000元罰金代價,這樣根本是默許、甚至鼓勵惡劣托育者繼續行兇。

黃瓊慧要求市府儘快整合現有資訊,並對此案重啟調查,提高對不當托育行為的懲處,保障嬰幼兒人身安全,遏止類似案件再度發生。

婦幼局幼兒托育科長蘇美惠表示,經查該名月嫂有技術士證照,但未取得居家式托育服務人員執業登記,且調查確有提供幼兒照顧服務情事,因此依兒少權法第90條及市府處理違反兒少權法統一裁罰基準,於3月26日裁處6000元罰鍰。

社會局表示,針對是否對嬰兒有身體虐待情事,已指派社工進行調查,將併同行為人陳述意見內容,於近期邀集專家召開裁罰評估會議,討論是否有違反兒少法情形,如有違反,依法最低罰以6萬元、最高60萬元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目前該名嬰兒由家人自行照顧,安全無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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