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放.獨家》公地放領導致炒地皮?政院高層回「不會」1976前有租約、耕種才符合資格:還保留1舊規定避免

放言Fount Media

更新於 2025年11月30日09:00 • 發布於 2025年11月30日03:41

總統賴清德日前宣布重啟公地放領政策,內政部也通過首件審議案件,象徵「耕者有其田」邁出第一步。對於公地放領是否會有炒地皮問題?一名政院高層向《放言》記者肯定回應「不會」,因為要在1976年前有租約、有耕種事實才符合資格,也保留過往法規限制,不容易有炒地皮的問題。

內政部日前召開公地放領審議會第1次會議,審議通過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提出的宜蘭縣大南澳地區326筆放領土地,總面積約64公頃。這是總統宣布重啟公地放領政策後,內政部正式通過的第一個審議案件。內政部表示,後續將與財政部及縣市政府協力合作,儘速辦理租約清查等各項放領作業,希望能讓農民早日實現「耕者有其田」。

申請承領的農民必須符合兩大條件,一為民國65年(1976年)9月24日前已合法訂定租約且至今仍持續承租,二為符合《國有耕地放領實施辦法》及《國有邊際養殖用地放領實施辦法》相關規定。

對於公地放領是否會有炒地皮問題?政院高層直回「不會」,他解釋,因為要在1976年前有租約,而且有耕種事實才符合資格,不容易有炒地皮的問題。

該高層表示,「國有耕地放領實施辦法」22條規定,承領人繳清地價,取得土地所有權後滿五年始得移轉。承領人取得土地所有權後五年內,除政府實施國家經濟政策或公共需用,辦理區段徵收或徵收外,不得變更使用。

該高層指出,這條也是內部協調討論比較分歧的規定,也是有人主張放寬,「最後是保留這個規定,避免炒地皮。」

圖片來源:行政院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再四年退休! 台電資深班長遭鐵門夾死 家屬怒批非首例

TVBS
02

鄭麗文幕僚被爆打記者、發飆罵哭黨工 國民黨火速開除

新頭殼
03

民進黨嘉義縣長初選 蔡易餘壓倒性獲勝接棒翁章梁

自由電子報
04

桃園隨機攻擊!國小女童出校門遭陌生女子「勒頸拖行」 恐怖畫面曝光

太報
05

新/性侵女兒348次!北捷前小隊長輕生亡

EBC 東森新聞
06

冷血行徑未改…吳龍滿當2童面殺死鄰居夫妻 二審判死只回一句「喔!」

聯合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