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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淫兵威脅「不配合就硬上」!害「同袍染性病」重判7年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01月06日02:35 • 發布於 01月05日02:47

社會中心/李明融報導

桃園陸軍發生性侵醜聞,一名男士官被控長期利用軍中階級與生理優勢,多次對同袍施暴並強行性交,還以性影像威脅讓小凱多年來活在陰影下,甚至最後還確診性病,讓他身心近乎崩潰,才勇於揭發惡行,桃園地院日前審理,法官嚴厲譴責男士官「毫無悔意」,依兩次強制性交罪合併重判7年。

判決書指出,男士官被判處4年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 7 年。可上訴。(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判決書指出,男士官2018年6月趁著部隊整備時,在營區4樓庫房內,無視同袍「明確拒絕」與推阻,強行將其抱摔並撞擊鋼製床架,致同袍受傷後進行肛交。儘管事後男士官曾傳訊息致歉,稱「本來沒有要…可是你一直不情願…我就…」,仍長期用手機中的性影像脅迫同袍配合其需求。多年以來男士官始終沒有收手;直到2023年6月,男士官竟又趁留守期間將同袍誘至寢室並反鎖房門,採取更激烈的侵犯手段迫使其配合,導致雙方最終皆確診性病。男士官在過程中甚至威脅「不配合就硬上」,讓身處封閉營區的受害者求助無門。

男士官雖坦承發生性行為,卻仍辯稱雙方皆為「合意」,卻因犯後態度不佳,雙方最終未達成和解。(示意圖,非當事照片/民視新聞資料照)

庭訊期間,男士官雖坦承發生性行為,卻仍辯稱雙方皆為「合意」,甚至企圖將先前的道歉訊息解釋為「安撫對方染病情緒」,然而在法官審視通訊軟體紀錄後發現,男士官曾多次傳送「不配合就要給別人看」等恐嚇言語,意圖明顯。法官在判決中特別強調,性自主權的核心在於「說願意才是願意」,並體諒同袍身為軍中性傾向少數者,面臨身分曝光與社會歧視的巨大壓力,因此認定受害者所述屬實。考量男士官犯後態度不佳且未達成和解,遂依兩次強制性交犯行分別判處4年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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