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訴法公布是否聲請釋憲 行政院:研議中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總統賴清德今天核批並公布憲法訴訟法修正條文,同時批示宜聲請憲法法庭裁判。對於行政院是否聲請釋憲,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政務委員林明昕還在研議中,有任何決議會適時對外說明。
立法院會去年12月20日三讀修正通過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規定大法官未達15人時,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另外,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行政院認定修法窒礙難行,經總統同意後,向立法院提出覆議,但覆議並未過關。
總統賴清德今天核批並公布憲法訴訟法修正條文,批示「本案有關憲法法庭作成判決、暫時處分裁定及違憲宣告門檻相關修正規定,容或有妨礙憲法法庭正常運作,侵越司法權力核心範圍,及破壞政府體制分立制衡之憲政爭議,宜聲請憲法法庭裁判,以明確憲法框架,維持憲政秩序」,並將此內容函致五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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