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注意!駕駛人加重酒(毒)駕處罰即將上路施行

勁報

更新於 2022年03月23日11:18 • 發布於 2022年03月23日11:18

【勁報/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加重酒駕處罰已修法通過,並經行政院定自111年3月31日施行,累犯紀錄將從5年延長至10年,酒駕、毒駕、拒測2次以上累犯者得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提醒千萬不要酒駕,以免成為榜上黑名單,失了荷包又失面子。臺南市政府交通局表示,為預防酒駕累犯,特別針對近2年半以來約6000名酒駕違規受罰者寄發通知書,加強嚴禁酒駕宣導教育。

交通局長王銘德表示,新修正道交條例規定駕駛人若於10年內第2次酒(毒)駕,包括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或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行經警方設置酒精測試檢定處所不停車接受稽查、拒絕接受測試檢定等,除了現行已有的加重罰鍰、移置保管汽機車、吊銷駕駛執照、道安講習外,新增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累犯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請駕駛人勿輕易觸法,建議可利用「指定駕駛」、「改搭計程車」、「酒後代駕服務」。

臺南市交通事件裁決中心因應本次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5條之1修正即將上路,已挑檔108年7月1日至111年2月28日期間,曾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至第5項,有關酒駕、拒測違規者名單約6,000人(含行為地位於臺南市轄區內,以及臺南市民於外縣市違規者),將以平信郵寄通知,加強新法修正宣導,並提醒切勿酒駕,共同維持行車秩序及安全。

裁決中心指出,為有效遏阻酒(毒)駕的不當行為,強化公權力及彰顯維護公法上債權之決心,已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合作辦理酒(毒)駕罰鍰專案移送強制執行作業,迄今已專案移送近3,000件。

裁決中心呼籲,欠繳交通違規罰鍰義務人,切勿心存僥倖或置之不理,如有積欠交通違規罰鍰應儘速繳納,否則除需額外負擔逾期罰鍰及強制執行必要費用外,將面臨被強制執行扣押薪水、存款或遭查封拍賣房地產及車輛的窘境。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國道死亡車禍…愛妻業務遭追撞「夾心成扁屍」!肇事物流公司黑歷史曝光

三立新聞網
02

王定宇喊已離婚!妻PO文「不哭不哭…」一夜變單身了

壹蘋新聞網
03

手足遭繼父活活虐死!苗栗幼童撿回一命卻遭生父認領丟包…悲慘身世曝

三立新聞網
04

外交部反制了!南韓入境卡標「中國台灣」還不改 國人可換1方法通關

民視新聞網
05

台東姊妹籌10萬救母「掉地5分鐘秒消失」!白鞋女撿錢畫面全被拍

民視新聞網
06

傳王定宇鬧緋聞引徐國勇震怒 民進黨回應了

上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2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