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文賓殺2人 5度判死 最高法院4度撤銷又逃死
沈文賓為找尋前妻押走2名無辜者溺死,歷審5次判死,最高法院召開生死辯時檢方痛斥沈男犯行殘忍,讓死者家屬「淚已乾、夜不能眠」應判死,但合議庭認為原審沒有更新審理及量刑調查,第4度將死刑撤銷,同案被告沈文夏被判無期徒刑部分,一併發回更審。
沈男為找尋離家出走的前妻,2012年他夥同胞弟沈文夏,持槍到宜蘭冬山鄉一處檳榔攤,押走可能知道妻子下落的檳榔攤老板潘孟瑤及其友人呂俊偉,他殘暴地將2人扔進路旁水溝,溺斃後載到三峽恩主公醫院停車場棄屍,一審到高院更三審共15位法官判他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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