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賄案再開庭審理 鄭文燦夾克裝到庭不發一語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被控在桃園市長任內辦理華亞科技園區土地擴大開發案,收受鴻展公司股東廖俊松、廖力廷父子500萬元賄款案,桃園地院今(9)日上午安排一整天的庭期進行準備程序庭,鄭文燦著灰夾克由律師陪同到庭,不發一語。審判長主要將審理檢、辯雙方就此案是否違法監聽,以及是否勘驗市府相關會議錄音檔等爭議。
鄭文燦律師團數度主張,不合法的監聽不可以拿來當做證據,直指檢方是因懷疑廖家父子涉嫌行賄另1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的犯罪嫌疑人時,對廖姓父子進行監聽,意外發現廖家父子和鄭文燦有連絡,繼而違法監聽追查鄭文燦收賄;然而,基於「1人1案1票」原則,檢方必須另向法院申請許可使用該份通訊監聽內裁准後,再由地檢署另行立案向法院申請監聽票,因此主張檢方違法另案監聽、沒有證據能力。鄭文燦也主張從卷宗中看出廖力廷有收到被監聽的通知,可是他從頭到尾都沒有收到。
檢方則指出,當時監聽廖家父子時是發現他們涉嫌向公務人員行賄,但不確定是那位公務人員,經追查才發現鄭文燦涉嫌收賄;這就像監聽調查詐騙集團案一樣,追查出有數位被害人遭詐,是不可能再個別簽分另案調查。
此外,包括被檢方列為起訴的一場關鍵會議,為2016年12月13日在由鄭文燦桃園市府召集桃園市祕書長、地政局長與產發局長及相關科長與會,與廖家父子討論開發案的解決方案,也被爆出檢方僅保留鄭文燦與廖家父子3人對話,刻意遺漏其他官員發言內容,承辦檢察官陳嘉義勘驗錄音檔的逐字稿時,還寫下「經勘驗無誤」等,檢辯今天可能也將對是否持續勘驗相關會議錄音檔有爭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