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郝柏村曾因人事案動用不副署權 卓榮泰槓財劃法成憲政首例

上報

更新於 2025年12月15日14:04 • 發布於 2025年12月15日14:06 • 中央社
行政院長卓榮泰在總統令簽加註不副署意見。 (資料照片/陳愷巨)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天動用「副署權」,不副署立法院11月14日三讀通過的財政收支劃分法,法案無法生效。憲法明文規範行政院長副署權,但歷史上從未有法案被不副署,僅1990年代,當時總統府參軍長蔣仲苓的人事案,未獲時任行政院長郝柏村副署。

朝野針對財劃法攻防不斷,立法院去年底修正財劃法釋出中央財源後,藍白11月14日再度三讀通過修正財劃法,藉以保障全國各縣市計畫型補助款不受中央調整。政院認為,三讀條文窒礙難行,向立法院提出覆議案,但未獲支持。財劃法最晚須於今天公告,卓榮泰做出不副署決定,法案無法公布生效。

所謂「副署權」,是指依據憲法第37條,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

律師黃帝穎接受中央社訪問解釋,副署權是憲法本文給予行政院長獨立判斷的機制,也是權力制衡一環,郝柏村當年曾動用過,只是當年是針對人事案,而非今日危及國家與憲法的財劃法。

郝柏村未副署人事案一事,發生於1990年代,已故前總統李登輝欲升任總統府參軍長蔣仲苓為一級上將,但未獲郝柏村副署,最終人事案無疾而終。為避免人事案再發生總統、院長不同調,後續透過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2項規範,總統發布行政院院長與依憲法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之任免命令及解散立法院之命令,無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不適用憲法第37條之規定。

財劃法覆議失敗,外界關注。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明定如經全體立法委員1/2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黃帝穎認為,副署權是憲法本文給予行政院長獨立判斷的機制,也是權力制衡的一環。

(延伸閱讀:卓榮泰深夜發黑白照自封「憲法守門人」 王鴻薇酸:向政治良知告別?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中國「高德地圖」跨境定位風險:每3秒回傳位置資訊、暗藏可追溯使用者代碼

報導者
02

4桶瓦斯爆炸!猛火狂燒台東60年老店 目擊者:整條路都在喊快跑

壹蘋新聞網
03

4女大生騎車露營遇暴雨 她遭沖走「頭卡護欄亡」驚悚還原

太報
04

快訊/嘉大女大生騎車露營!五峰遇暴雨遭沖走「頭卡護欄斷魂」死因曝光

三立新聞網
05

師大路奪命車禍!女過馬路被撞 顱內出血送醫不治

CTWANT
06

女大生露營 連人帶車遭泥水沖倒慘死...目擊者還原現場

EBC 東森新聞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