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桃機載妻、岳母「見警揮手」 以為要他快走急開離 慘收罰單
桃園機場外接人卻收到拒絕受檢罰單事件,引起一名新北市民陳先生強烈不滿。陳先生在10月7日前往桃園機場第二航廈接太太和岳母時,因臨時併排停靠,見航警揮手示意,誤以為是要求他立即離開,便先行駛離現場,繞了一圈後才返回接人,卻被認定為拒絕盤查,遭開罰2萬4000元並吊扣駕照6個月。此事件引發雙方各執一詞的爭議,陳先生因工作需要開車而深受影響,已提出申訴,強調航警手勢不明確導致誤解。
陳先生描述當天事發經過時充滿委屈,他表示:「我接到行李還沒接到人,他叫我去旁邊停,旁邊就已經有車子了。聲音廣播很大聲,我就看到警察,我就先跑了。」事後,陳先生收到罰單,上面寫著「拒絕停車受檢逃逸」,讓他感到困惑,強調自己「有開窗戶下來,怎麼會拒絕盤查」。
這張罰單對陳先生的生活造成嚴重影響。他表示:「給我吊扣駕照六個月,我工地都要跑,我要開貨車,我為了這張駕照,我全部工作我都丟掉了。」因此提出申訴,指出航警手勢不明確,難以分辨是「攔停」還是「指示接受檢查」,造成誤解,認為不應要求駕駛負擔「必須解讀出攔停意圖的」責任。
對於陳先生的指控,航警局保安警察大隊分隊長蘇峯億則有不同說法。蘇峯億表示:「該車車輛車窗已經搖下,現場員警就以口頭方式告知該違規車輛要駕駛靠邊停車,並且出示駕行照,唯該駕駛人不予理會,就逕行將車輛駛離,並且將欲接載的乘客遺留於道路上。」
在此事件中,航警和民眾各說各話,真相為何仍需進一步釐清。當事人陳先生堅稱是誤解,而航警則認為駕駛明知故犯,雙方說法存在明顯差異,有待相關單位進一步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