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議員追問普發3千元「到底發不發?」 黃敏惠5度回答「我想發」
〔記者王善嬿/嘉義報導〕嘉義市議會本月5日通過「建請市府研議辦理嘉義市民普發現金3000元」臨時動議案,嘉義市議員張秀華、黃露慧、陳家平今追問市府規劃進度,質詢「到底發不發?」「什麼時候發?」嘉義市長黃敏惠答詢5度回應「我想發」,因受限《預算法》,正在與中央溝通,如果法令允許,「不要說3000元,發6000元也做得到」。
市議員張秀華今市政總質詢黃敏惠「您準備好了嗎?」她表示,嘉義市受丹娜絲颱風重創,這是百年來受到最大的風災,百工百業受到衝擊,因此與議長陳姿妏提案,雖然臨時動議案並未建議發放時間,然而嘉義市去年歲計賸餘11.07億元,有財政能力,希望為全體市民請命,儘早發放,拚經濟、顧民生。
議員黃露慧也緊接質詢黃敏惠,中央普發1萬元已開放領取,市民最關心的就是嘉義市議會提案建請市府加碼普發3000元,「市長您說要帶回去研議,研議結果到底要不要發?什麼時候要發?如果不發理由是甚麼?」
黃露慧說,這是地方自主財政,與中央有甚麼關係?如「320+1嘉義市城市博覽會」都要花近1億元,錢當用則用、當省則省,應花在刀口上。
黃敏惠說,她沒有說不發,她想要發,但不是行政單位想要怎樣就能怎樣,因預算法限制,還在與中央溝通、朝這個方向努力,「拼經濟、顧民生、安民心」始終是市府團隊最重視的目標。
市府主計處長阮鼎元表示,依照《預算法》規定,去年歲計賸餘須用於資本門支出,2021年振興消費金與此次議會提案普發3000元現金屬經常門支出,然而《預算法》第23條規範除非有預算年度異常情形例外;為周全規劃普發3000元、適法性確認,將於本月準備資料,與行政院主計總處等主管機關溝通確認符合第23條規範,再謹慎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