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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指控京華城案作偽證 林欽榮反擊柯「蓄意攻擊證人」

中廣新聞網

更新於 2025年08月29日06:48 • 發布於 2025年08月29日06:47
針對京華城案,高雄市副市長林欽榮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指控作偽證,林欽榮今天透過高市府發聲明指出,從未單獨接受應曉薇的陳情或協調。(圖:溫蘭魁攝)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身陷京華城案風暴,昨天出庭時,指控當時的台北市副市長、現任高雄市副市長林欽榮作偽證,說林欽榮2018年曾接受應曉薇陳情案。林欽榮今天(29日)發聲明反擊,強調絕對沒有單獨接受應曉薇針對京華城案的陳情或協調,柯文哲的指控是「蓄意攻擊證人」。(溫蘭魁報導)

高雄市副市長林欽榮今天透過高市府發聲明指出,針對京華城個案,他從未接受應曉薇的陳情或協調,只有在2018年6月至8月期間,因為台北市政府都發局正辦理『松山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以及細部計畫通盤檢討』公開展覽作業,並由都發局辦理公展說明會,期間任何公民團體都可提出意見,因此,京華城公司在公展期間提出人民陳情,後由林欽榮主持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並經各委員會表示意見後,大會不接受京華城公司人陳意見,並維持原決議。

另外,對於柯文哲指出,台北市公務員都稱容積獎勵得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規定申請,唯獨林欽榮在法庭上作證稱,關於容積獎勵應該受都市計畫法地方施行細則或施行自治條例所限制;這項證詞與內政部113年5月14日函示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的公文當中見解一致,並與監察院113年1月糾正京華城案的意見相同。

聲明中提到,林欽榮在法庭上作證指出,台北市既然已經有「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以及「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建築基地申請獎勵自應依該自治條例規定辦理,不應逾越該自治條例規定,且由申請人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創設其他容積獎勵,更應有所規範。

就以上的證詞,與內政部函示以及監察院糾正京華城案的意見也相同,所以,柯文哲指稱他作偽證,是蓄意攻擊證人的明證。

◎《中廣新聞》提醒: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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