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勝訴確定!中興山莊土地案「32億免繳」最高行駁回黨產會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年前認定,中國國民黨過去取得作為革命實踐研究院(原中興山莊)使用的台北市文山區土地,係以非政黨本質收入購置,屬不當取得財產,向國民黨追徵土地時價32億餘元。國民黨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一審判決國民黨勝訴後,最高行政法院今(23日)駁回黨產會上訴,判決撤銷原處分,國民黨確定勝訴。
地主後代陳情 揭發革實院用地爭議
這起爭議源於,地主後代葉頌仁多年前向黨產會陳情,指稱其父葉中川於1964年間,被迫將位於北市文山區、面積共約6017平方公尺(約1820坪)的9筆土地,以賤價移轉登記給國民黨中央及革命實踐研究院。該筆土地後來又被國民黨轉賣給元利建設,葉男認為元利建設以不相當代價取得土地,請求黨產會深入調查。
黨產會調查後認定,國民黨非以政黨本質財源購地,且該土地已轉手、無法原物返還,遂依法向國民黨追徵 32億375萬8986元。至於元利建設部分,則另與黨產會達成行政和解協議,由元利建設捐贈 8億1340萬元 給國庫。
法院認定不符黨產條例 處分欠缺合法性
不過,國民黨不服追徵處分提出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一審審理後認為,該筆土地在2016年《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黨產條例)公布施行時,早已非國民黨所持有,不屬於國民黨的「現有財產」。合議庭指出,《黨產條例》相關規定適用於尚存在的不當財產,若已轉手或欠缺持有關係,即不適用相關追徵處分。
此外,北高行判決亦提及,黨產會雖主張國民黨取得土地過程違反正當性,卻未明確說明國民黨究竟是以「無償」或「交易時顯不相當之對價」取得,且未扣除國民黨當年取得土地時實質支付的對價,就直接全額追徵32億餘元,難認屬合法的行政處分,因此判決撤銷處分。
黨產會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今審結,認為一審判決認事用法並無違誤,裁定駁回黨產會上訴,國民黨勝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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