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違規69次…新北男假釋浪子回頭欲考駕照 分期還款重迎新人生
新北市一名30歲的朱姓男子,自2019年8月至2022年7月止,3年內累計交通違規達69次,態樣更包括無照駕駛、酒駕拒測、闖紅燈等大大小小違規,累積罰單及滯納金約76萬元。後來他因案入監,去年獲假釋出獄,決定浪子回頭,打算考張駕照迎接全新人生,因此向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辦理分期繳納,對自己負責。
新北分署表示,朱男違規態樣多達16種,其中較重大者包括,15次無照駕駛自用小客車、2次拒絕警方酒測試、未依規定繳納停車費23次,無照駕駛13次、闖紅燈10次,違規停車9次,騎機車吸菸2次,以及超速、蛇行、未禮讓行人、違規停車、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駕車中亂丟菸蒂、未投保強制險、未繳納公路養管費等合計各式罰鍰75萬餘元。明顯欠缺守法意識。
新北分署曾於2022年初將朱男拘提到案,當時在家人拒絕幫忙下,朱男自行辦理分期繳納,繳納約16萬元後,卻於2023年底因案入監停止繳納,此時尚欠約60萬元。
後來新北分署查出,朱男去年底已獲假釋出獄,隨即通知其到場報告,朱男於是在今年8月18日親自到場向書記官表示,當時因涉及2起刑案,長期出入地檢署及法院,而無法顧及移送執行案件,這次假釋出獄後已自我醒悟,深覺不能再放浪形骸過活,著手與父母、家人修復關係,目前在父親經營早餐店工作領有薪資。
朱楠表示,每每回想之前因案進出地檢署及法院的生活,感到相當後悔,也決心與損友不再往來,為擔心積欠巨額交通違規罰鍰將影響日後生活,自己也有意考領駕駛執照,出於為自己行為負責,願以超過每月薪資1/3的12000元辦理分期繳納,展現負責態度和悔悟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