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操協會替2選手「棄賽」 運動部要求公開道歉、撤免秘書長
台灣體操小將潘采宸、李佳蔚取得世錦賽資格,卻遭體操協會以期限急迫為由直接拒絕。運動部今(11)日表示,本案已實質影響選手參賽權益,且協會在事發後的說明、究責未符合應有治理責任,依《國民體育法》第43條正式啟動後續處置程序,要求公開道歉,並撤免本案負有主要責任之秘書長。
運動部表示,昨日已聯繫體操協會就本次事件立即調查、究責並道歉,惟截至目前未獲具體回應;今日上午運動部再度召開會議釐清本案,由體操協會理事長出席,秘書長仍未出席,會中亦未能就本案決策權責、處理依據及相關責任提出完整且具體之說明。
運動部指出,已要求體操協會提出完整檢討報告,除釐清本案決策流程及責任歸屬外,必須建立國際賽事資格遞補及緊急通知機制。未來凡涉及選手參賽權益之國際組織通知,應於第一時間同步通知選手、教練及相關選訓單位,不得再以行政程序或內部溝通為由,使選手失去原可爭取的參賽機會。
運動部強調,特定體育團體存在的目的,是服務運動、支持選手,本案將依法、依程序予以究責,相關處置亦將以不影響其他選手正常培訓、選拔及國際參賽為原則,確保體操項目各項業務穩定運作。
編輯/洪季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