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律師證遭控幫訴訟! 改名掛「事務所主席」
前檢察官吳傑人因案遭判刑,現在被台中檢方起訴,認為他無律師資格卻辦理訴訟業務,他說自己更像民間顧問公司,收取的費用也是顧問費。
遭台中檢方起訴涉嫌詐欺取財,違反律師法的吳傑人,有其他律師早在2022年就曾在臉書公開,他改名印製的這張名片。
法律事務所,學經歷還有現職寫得非常清楚,掛名不是律師,而是主席,名字也不是吳傑人。
高雄地檢署前檢察官吳傑人:「之前是因為有一些不想說老是拿我過去的前科啊來做文章,也牽扯到一些陰陽五行的姓名學的問題,但是我身分證沒有改啊。」
吳傑人台中一中、台大法律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第28期結業,曾任花蓮屏東高雄等地檢署檢察官。但他在任職檢察官時,曾因犯貪污治罪條例案件,在民國101年間,經法院判處罪行確定。法務部也在110年廢止了他的律師證書。台中檢方認為他已無律師資格,卻用養成具有律師身分、有律師團隊等語,導致民眾陷於錯誤。
高雄地檢署前檢察官吳傑人:「我的名片上面沒有印律師的名字喔,我上面的學經歷都是真實的。那至於你們說什麼律師團隊,那因為我本身是台中市律師職業公會的理事兼副秘書長,當時就是這個身分。」
有其他律師之前就曾截圖PO網,發現吳傑人曾在某群組強調他從北到南,平常會在各縣市做免費法律諮詢,也曾說,可以義務協助案件,幫社區省下律師費等話語,當時吳傑人還告PO文律師,但敗訴。
高雄地檢署前檢察官吳傑人:「就好像民間的顧問公司,他們也不是有律師執照,但是他也收取一定的報酬。」
吳傑人強調自己做的是"非訴業務",收取幾千到一萬元的報酬,跟律師費不同,認為自己的行為,更像是民間顧問公司的顧問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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