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駕駛比照酒駕! 交通部擬修法罰款無上限、扣牌扣車
〔記者蔡昀容/台北報導〕台灣近日發生多起高齡駕駛事故,路權團體今(25日)發起遊行,盼健全駕駛回訓等制度。交通部長陳世凱臉書發文,擬把無照駕駛視為酒駕重罰,除罰款無上限,將當場扣牌扣車,車主連帶受罰。修法草案預計6月底前送行政院。
陳世凱在臉書表示,交通部、內政部與地方政府,在1年內已就交通工程、教育、執法與監理方面,努力精進做了許多措施,包括工程面、教育面、監理及執法面、考照提升鑑別度、回訓制度、協助年長者安全駕駛、協助年長者安全駕駛、無照駕駛加重嚴懲。
文中指出,改革步伐已逐漸邁開,由衷感謝公民持續監督交通部,讓交通部持續做對事,強調雙方「目標相同,可以攜手向前」,打造更安心的交通環境;台灣交通環境仍有很大的進步空間,交通部只能加快腳步,持續前進,才能滿足各界的期待;對於高齡駕駛三大措施,會在3個月內提出方案,並強調「交通部不會禁止長者開車,而是保護長輩更安全地駕駛。」
交通部說明,有關「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朝加重「無照駕駛」行為懲處,現行無照駕駛罰鍰金額汽、機車皆以2萬4000元為上限,5年內2次以上直接處最高金額,且禁止無照者駕駛該車輛,車主允許無照者駕駛也併處罰鍰,5年內犯3次以上吊扣牌照1至6個月,致人重傷或死亡4年內不得考照。
交通部指出,目前研擬比照酒駕處罰方式,提高罰鍰金額,累犯再加重罰鍰,累計加罰無上限,並明訂「當場移置保管車輛並扣繳牌照」,若車主允許無照者駕駛,與無照者同額處罰,且延長吊扣牌照期間最高12個月,無照者肇事致人受傷4年不得考照,致人重傷或死亡則終身不得考照。
交通部強調,「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近期會邀請相關領域單位專家學者討論,力拚6月底前能送進行政院審查。
根據現行酒駕累犯裁罰機制,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一次機車駕駛罰1萬5000元至9萬元,汽車駕駛罰3萬至12萬元;第二次機車罰9萬元,汽車罰12萬元;第三次起,汽機車皆為前一次罰鍰額度再增9萬元。罰鍰額度累加無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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