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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侵犯96次」鬼父性侵2繼女 還逼「第一次給我」下場曝光

太報

更新於 2025年06月22日04:52 • 發布於 2025年06月22日04:47 • 曹岡陽
桃園一名鬼父性侵2名繼女。Grok生成示意圖

竟有這種可怕繼父,桃園一名因強盜殺人判無期徒刑假釋出獄的男子,不知悔改竟侵犯年僅12歲和17歲的繼女,不僅強吻未成年繼女,還多次性侵另一名繼女,2年內伸出狼爪侵犯高達96次。桃園地院審理後,認定男子惡性重大,依強制猥褻、強制性交等罪重判15年6個月。可上訴。

根據判決指出,L男早在2005年就因「強盜殺人罪」被判無期徒刑,直到2021年2月才假釋出獄,因此認識了同居人及同居人的兩名女兒。

根據判決指出,桃園蘆竹區這名L男是受害少女A女(12歲)和B女(17歲)母親的同居人,同住在桃園蘆竹區一處民宅。L男2022年4月起,多次對2名繼女伸出狼爪。

判決指出,L男在2023年間,竟在妻子經營的檳榔攤內,強行將舌頭伸入A女口中猥褻。隔年3、4月間,L男甚至變本加厲,把A女帶回家中壓在床上,脫去A女衣物還說:「妳壓力很大嗎?陪我一次!」甚至噁問:「難道妳喜歡女生?第一次不能給我嗎?」A女反抗奮力掙扎,L男才未能得逞。

至於較為年長的B女,慘遭L男狼爪長達2年,判決指出L男從2022年5月到2024年5月間,以「每週1次」的頻率,在住處、檳榔攤甚至車上性侵她,總計高達96次。B女身心受創,必須到精神科就診。

桃園地院審理時,認定L男在假釋期間,不知悔改毫無悔意,因此依「對未滿14歲少女強制猥褻罪」判3年6月、「強制性交未遂罪」判4年,另對B女的96次性侵則各判3年8月,合併應執行15年6個月。可上訴。

《太報》關心您:若遭到性騷擾或性侵害,請撥打113專線,尋求專業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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