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甩電線、擲石塊!少年控男同學長期霸凌「曾爬上校牆尋短」 法院判家長連帶賠

鏡報

更新於 03月17日04:16 • 發布於 03月17日04:10 • 鏡報 王吟芳
少年控國中同學長期霸凌「曾爬上校牆尋短」,高雄地院判動手男學生與家長連帶賠償。資料照片

高雄江姓少年就讀國中時期多次遭到盧姓男同學欺凌,不僅被以電線抽打,還在操場遭石頭猛砸,造成全身多處紅腫擦傷,他提告表示在校長期遭盧男霸凌,身心受創一度企圖自殘,要求盧男與家長連帶賠償5萬元慰撫金與醫藥費。法院審理後認為霸凌部分事證不明,判盧姓少年應為傷害江生行為,與其父連帶賠償1萬250元。

判決指出,江姓少年與盧姓少年原為國中同學,2024年9月,兩人在校內發生衝突,盧男竟揮甩電線抽打江生,造成其右肩留下的紅腫傷痕。兩個月後,盧男又趁江生在國中操場活動時,再度撿起石塊朝他猛擲,導致江生右小腿擦傷見血。事後盧男因兩度傷害同學,遭少家法院裁定告誡。

江生與家長另提起民事訴訟求償,他表示,國中三年就學期間,期活在盧男的欺凌陰影下,身心飽受煎熬,精神瀕臨崩潰,甚至一度爬上學校女兒牆企圖跳下自殘,幸好老師及時發現才制止悲劇發生。

盧男在庭上坦承動手,但辯稱對方受傷不重,認為求償金額太高,且對方指控遭霸凌一事也不是事實等。法官審理則認為,盧男傷害行為已經少家法院調查審理做成告誡裁定,盧男對此亦不否認,顯見犯行屬實。至於江生指控霸凌部分,在少家法院調查過程並無提及,江生也未提出其他事證,因此未予認定,判盧姓父子須為盧生傷害行為連帶賠償醫療費250元及精神慰撫金1萬元,合計1萬250元。可上訴。

★《鏡報》關心您: ◎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 ◎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加入《鏡報》官方帳號,精彩新聞不漏接

更多鏡報報導

共用電腦「臉書未登出」洩姦情!正宮驚見人夫與小三「激戰154次」 外加跳蛋助興怒提告
中鋼構員工5年僅接3案 拒調職、護飯碗、遭解雇 橋頭地院判解雇合法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吃春捲疑食物中毒通報41人 高雄衛生局採檢釐清

中央通訊社
02

羞辱少年「最離譜法官」周靜妮撤職定讞 律師資格一併遭沒收

鏡新聞
03

獨家/生前盡孝、死後圓夢!養子領光亡母240萬挨告盜領 法官暖心判決判免還

鏡報
04

破壞電子監控潛逃已4人 模仿效應似發酵

聯合新聞網
05

國民黨執政「這縣市」保不住了!他斷言派誰都輸民進黨 理由超驚人

民視新聞網
06

少女3度車上「激戰」!找同學聊性經驗 校方嚇壞報警

EBC 東森新聞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