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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擬戶外蓋吸菸室 石崇良:於法可行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03月16日18:10 • 發布於 03月16日16:00

台北市提出「無菸城市」構想,一度卡在中央法規,無法在戶外蓋室內吸菸室。對此,衛福部長石崇良表示,依照「菸害防治法」,市長蔣萬安是可將台北市列為禁菸場所,成為無菸城市,再設置戶外指定吸菸區,「這在法規上是可行的」。

石崇良表示,依「菸害防治法」第十九條禁菸規定,主管機關將某些戶外場所指定為禁菸區後,可指定它是禁菸場所,並再指定戶外某些地方可設吸菸區。如戶外運動場館被公告為全面禁菸區,即可設置吸菸區。因此,若台北市公告某一個行人步道區為禁菸場所,然後再指定吸菸區,即可以戶外吸菸室代替指定吸菸區。

石崇良強調,如果蔣萬安市長公布全台北市為禁菸場所,「於法也是可行的」,依據第十九條第一項第四款公告為無菸城市,再指定戶外吸菸區,「在法規上是可行的」;戶外吸菸區與室內吸菸區通風環境不同,目前並無規範,要求比照室內吸菸室的高規格設置,無須將戶外吸菸區設為獨立吸菸室。但若以室內吸菸室高規格標準,來設置戶外吸菸區,在法規上也無不可。

對於台北市「無菸城市」構想,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指出,這不是法律問題,不需要修法,只要公告禁菸場所,就可以指定吸菸區。「無菸城市」立意良好,全民支持,但建議「由內而外」,先落實室內百分百禁菸,再開放戶外定點吸菸,另需積極稽查、取締違法吸菸,多管齊下,才能打造無菸城市,守護全民健康。

林清麗指出,推動戶外定點吸菸區,應以「人流暴露最小化」為主要考量,在人群密集、停留時間長、必經動線等戶外公共區域,應優先採取「全面禁菸」或「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另建議採取澳洲雪梨、香港、舊金山等國際城市作法,在盡量避開人流情況下,設置「專用熄菸桶」,讓吸菸者定點吸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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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推動無菸城市,年初迪化街年貨大街期間即推行全面禁菸,市民反應佳。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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