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摔斷手勒索麥當勞7千萬 消防夫妻藉勢藉端二審遭重判
新北市消防局蔡姓夫妻因為兒子在麥當勞遊戲區摔斷右手,向麥當勞勒索7060萬天價賠償,一審被判刑1年2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25日)改依《貪污治罪條例》藉勢藉端勒索財物未遂,重判丈夫6年6月、妻子5年2月徒刑。全案還可以上訴。
桃園地檢署起訴指出,民國106年3月間,蔡姓夫妻的5歲兒子在土城區麥當勞裕民店2樓遊戲區嬉戲摔落,造成右手肱骨骨折。夫妻利用職權查詢麥當勞分店安檢紀錄,要求麥當勞賠償新台幣7060萬元,並揚言:如果麥當勞不答應他們提出的賠償金額,就要對外公布或檢舉。麥當勞不堪其擾,向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告發。
檢方偵辦後,蔡姓夫妻被以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一審法官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將2人各判處1年2月有期徒刑。蔡姓夫妻不服,上訴二審高等法院。
二審台灣高院開庭期間,蔡姓男子在庭上播放兒子受傷後在病床上哭泣的畫面,強調這是他們和麥當勞鬥爭的原因,反控麥當勞以假證據誣陷他們夫妻,請求法院判決2人無罪。
不過,麥當勞律師表示,蔡姓男子曾傳寫著「不要測試本人的耐性」、「不會放棄一切調查作為」等簡訊給公司,檢警在蔡姓夫妻家中、辦公室扣到消防安檢資料,2人登錄安管系統紀錄也高達300多筆,2人至今沒有悔意,請求應好好制裁,擔心產生模仿效應,建請依法重判。
檢方則指出,蔡姓夫妻以比醫藥費高出1萬多倍的金額勒索,是把人民當做勒索對象,且把責任推給局內長官,浪費司法資源。桃園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的藉勢藉端勒索財物未遂等罪起訴蔡姓夫妻。
一審桃園地方法院認為蔡姓夫妻只構成恐嚇取財未遂,判夫妻各1年2月徒刑,全案經上訴,二審由高院審理。高院今天宣判,除撤銷原判決外,認為兩人藉勢藉端,改判蔡姓男子6年6月、黃姓婦人5年2月徒刑,分別褫奪公權2年、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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